措施是: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专项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针对重要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专项性工作方案。
扩展资料:
相关规定:
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2、 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审批并实施监督管理。
3、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应急管理部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决定
1、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估,从评估的过程中查找出处安全隐患,加以整改完善。
2、针对重大危险源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综合应急演练或专项应急演练,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现场处置应急演练,以此来提高员工的安全事故响应和处理能力,会使用相应的安全施救器材和设备。
3、对涉及重大危险源的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应急管理培训,使其全面掌握相应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4、对涉及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后果及应急措施等信息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和人员。
5、根据重大危险源的等级,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监控系统或安全监控设备,保证系统或设施有效运行,并落实监控责任。
6、依据国家规定对重大危险源必须进行定期的检测,并做好检测、检验记录和档案。
7、企业必须落实重大危险源的管理职责,做好巡检和专项检查工作,必须严格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8、企业必须加强重大危险源的主体设备和安全设施和设备的管理,分级落实责任,常抓不懈。
等等。
重大危险源安全措施保障,涉及到企业管理的多方面,主要在于企业负责人对安全工作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