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规定延续注册只要交身份证明和护士执业证就行,如果超时那就要按首次注册交资料了,这样就要求要护士考试合格证明或成绩单、学历证书、医院聘用证明文件和原来的那个实习证明,但还不至于要什么三个月培训的地步,要三个月培训合格证明那是要到超过延续注册时间后再超过三年没干护士工作的人才要求要的。。。
但你第一次首次注册的时间已经过去五年了,你还找不找得到上述资料??要是保存在还好说,要是你原来的成绩单掉了,或实习证明也找不到了,那就不好说了。。。
另外你五年前是不是有成绩单也不肯定,早期的卫生部考试是发一张纸一样的“护士执业证”的(不是现在那个注册后发的本本样的护士执业证)来作为注册的执业资格凭证的(是按1994年的护士管理办法而不是现在的护士条例注册规定),那时是不用护士考试合格成绩单注册的,但要是你的那个那个纸一样的“护士执业证”在2008年两证换一证时给没收或不小心遗失了,而那时的成绩单已经不可能保存或根本就不存在,那你现在要按护士条例中的首次注册就没有注册的执业资格凭证了。。。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你就真只有找医院证明你的护士执业行为或干脆要工作单位开具个遗失“护士执业证”的证明,再拿你的护士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就是护士资格证)到卫生局去证明你的执业资格来注册看行不行?而有些地方现在还保留着对老的护士执行老的1994年的护士管理办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