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由国务院建立。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由文化和旅游部确定并公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目的是使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规范化。
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种方式,以“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为工作方针,切实做好保护、管理工作。
历史沿革
2006年5月20日,发布了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其中包括:白蛇传传说、阿诗玛、苏州评弹、凤阳花鼓、杨柳青木版年画等共518项。
2008年6月14日,发布了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510项)和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名录(共计147项),其中包括:孟姜女传说、董永传说、高邮民歌、陕北民歌、梁山竹帘等共510项。
2011年6月10日,发布了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191项)和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扩展项目名录(共计164项),其中包括:弥渡民歌、翼城琴书等共191项。
2014年7月16日,发布了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项目名单,其中新入选153项,扩展项147项。其中包括:卢沟桥传说、鬼谷子传说等153项。
2021年6月,发布了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共185项,柳州螺蛳粉制作技艺、沙县小吃制作技艺等上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