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由主管医师根据病人的情况报科主任或上级医师同意后方可有计划安排出院。找出自存的预付金单据,携出院通知单、结帐单前往收费处结帐;结帐清楚后若有带药出院者需持处方到中心药房或门诊中药房取药;把出院通知、出院证交回科室盖章,出院手续办理完毕;如需要可向主管医生提供病情资料带回备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