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去世了房子还是父亲的名,母亲立一份遗嘱有权利把房子给其中一个儿女吗?

2024-11-06 07:24:13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一般此房屋不可能属于父亲婚前财产,那么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父亲去世后,全部都是母亲的财产。自然,母亲可以立遗嘱给其中的一个子女。

回答2:

母亲有权将自己的份额遗嘱给他人
这个和房屋所有权人登记的具体人无关
具体的说,他有权处理1/2+和1/2子女均分后的部分
如果此房屋不是父的婚前财产的话

回答3:

无权。
房子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只有一半是你父亲的遗产,另一半是你母亲的财产。但在你父亲没有遗嘱的前提下,其遗产由你母亲和子发平均按份继承。因此,你母亲有权将房产的一半和她应继承的那部分,以遗嘱的形式给其中一个子女继承。

回答4:

您的母亲只有权处分属于自己的部分。
参考内容:法律界网站法务通VV

回答5:

母亲有大部分的权利,但无完整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