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部门是根据《消防法》所规定的场所同一建筑不得住人,也是为了消防安全着想。
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九条规定: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
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相对应处罚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一条规定: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扩展资料:
由于门面房多用于商业,许多商家店铺内的物品许多都是易燃易爆物品,近年来门面房火灾频发,消防部门查办门面房住人也是为了防止居民人身安全着想。
相关新闻:门市房房顶起火 烧炸二楼民宅窗
29日14时许,位于南二经街十三纬路的一家门市房房顶突发火灾,二楼一家住户的窗户被烧炸,所幸无人伤亡。
当日15时许,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来到现场,发现火灾对门市房的影响并不大,只是有的牌匾处有熏黑的痕迹,店家对火灾原因并不清楚。
记者走进小区上了楼,发现有一家房门开着。屋内一个20多岁的小伙子告诉记者,14时左右,窗外突发大火,把家里窗户都烧炸了,“差点崩到我们家老太太。”着火后不到5分钟,消防官兵赶到,迅速将火扑灭。记者通过窗户向外看,窗下正好是门市房的房顶,上面堆积着很多物品,已被烧焦。两个身着制服的人在查看现场,其中一人说:“一会会有消防队的专家来认定事故原因。”
有居民介绍,平时就有人把不用的东西往这里堆,不知道是不是谁丢下了易燃物品导致了火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门市房房顶起火 烧炸二楼民宅窗
有可能,如果是作为商业立项的房屋,原则上除非是酒店或者宾馆等用途,否则不能住宿(夜间留守人员必要的休息床铺应不在此限)。如同商业用房不能迁入户口一样。你查一下房产证,看一看房屋的性质,是住宅还是商业。住宅应无问题,商业就有可能不能住了,至少不能员工大规模具体住宿。
他们这些消防是他妈的没事干了 你们想想 租门面房干嘛的 第一,做生意 不做生意要门面房干嘛啊~第二,为了租二楼留自己住方便 ,连住都不给了,那还要门面房干嘛!!希望朋友们顶一下!!要我们搬能搬到哪里去啊~现在房屋又那么贵 真是狠心啊 没心没肺的狗东西
我只能说真负责,他们这样做是对的,万一发生火灾,到时候你哭都来不及。为了生命安全着想应该这样做。省钱固然重要,但是生命没了,有钱有生命用。。
具体你看看消防安全管理条例 还有当地的法律法规 BAIDU 一下
我也觉得搞笑,门面房不让做饭不让住人,说是不安全,那自己家里用煤气罐就安全了?自己家里做饭就安全?今天消防来检查的还搞笑,居然说换成钢板的或者是石膏板铺垫子底下,床就能睡?!!!逗比吧,换成钢板的就没有火灾了啊,难不成家里的木板床就能扛火,耐烧,高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