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因为权限不够,无法进行删除操作,先修改权限为完全控制,即可删除了,具体的操作方法为:
1、找到需要删除的文件,并右键点击菜单,然后选择属性。
2、在属性界面中,点击上方的安全选项。
3、在安全界面中,点击编辑选项。
4、将权限设置为完全控制。
5、之后,右键菜单,点击删除选项。
6、在跳转的删除界面中,点击是即可删除该文件。
在删除电脑上的东西时显示需要权限来执行此操作是因为有些东西的权限是属于系统,即属于SYSTEM,用户需要获取权限才可以进行删除。 用户获得系统权限进行删除的方法如下: 1.右击要删除的文件夹或文件,点击属性,选择安全高级所有者; 2.再点击编辑继续其他用户或组,在输入选择的对象名称里面输入当前的登录用户名; 3.选择替换子容器和对象的所有者选项,然后点击确定,这样就拥有了这个文件夹的所有权,之前这个文件夹的所有权是属于System; 4.再点击权限编辑添加,把用户名填入,再点击用户名编辑选项,勾选完全控制选项,点击确定选项; 5.再勾选使用可从此对象继承的权限替换所有后代上现有的可继承权限选项; 6.然后点击应用,选择确定即可。
有些东西的权限是属于系统的 即SYSTEM
①右击要删除的文件夹或文件——属性——安全——高级——所有者。
②再点编辑——继续——其他用户或组,在输入选择的对象名称里面输入你的当前登录用户名(也可点高级——立即查找,选择你的用户名,确定)。
③选择“替换子容器和对象的所有者”,不选择这个的话,我们就只有这个文件夹的所有权,并没有其子文件夹和里面的文件的所有权(如果只是删除单个文件可省略此选择),然后应用——确定。这样我们就拥有了这个文件夹的所有权,因为之前这个文件夹的所有权是属于System,并不属于我们。
④再点权限——编辑——添加,把你的用户名填入(或者用高级——立即查找,确定),再点击你的用户名——编辑,把“完全控制/允许”那个打勾,确定。
⑤再把“使用可从此对象继承的权限替换所有后代上现有的可继承权限”打勾。这个不打勾你就只有外面那文件夹权限,里面的文件夹还是不能“完全控制”。
⑥然后点应用——确定——确定——确定。
加分吧
快速解决,删除文件夹时,提示“文件夹访问被拒绝,你需要权限来执行此操作”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