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大股东在股权质押借款后,继续掌握公司控制权的行为,外资银行是否接受这种业务?

2025-05-03 16: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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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这个问题提的相当的好笑,每个公司碰到的问题不一样。每个公司的管理制度也不一样。一万个字的百度知道怎么可能回答这个问题。你到底是要问站在什么立场预防大股东掏空上市公司?银行的立场,社会的立场,小散的立场, 还是???
如果是银行的立场我只能粗略的说:
1.掌握公司的财务章
2.派驻财务经理对公司财务进行监控(主要监控银行资金流向)
3.成立项目小组,对上市公司所用贷款资金进行审核
4.建立完善的财务审查机制
5.贷款前要上市公司主要的大股东还有企业法人个人财产进行担保(单独为此笔业务进行担保)注:当企业破产清算不够归还银行贷款时,由大股东和企业法人的个人财产充填)
6.交易限制(就是所有与银行发生关系的业务只能通过本行办理)

我看你就是个垃圾!想问什么都搞不清楚,少在这里丢你爹娘的脸。什么国际,那摩根士丹利公司是吃屎的呀。美国在线是做白日梦的呀。如果说这些都是公司的话,那国外很多政府通过银行注资给要倒闭的企业又算怎么回事呀。这不是股权融资是什么呀!真搞不懂同样是人,差别咋就那么大。你是猪吧。而且我没有算错的话你应该还是头纯种猪吧。蠢猪,回你的猪圈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