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是可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只要签订的有合同,形成劳动关系,就要为该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扩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第二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公积金是单位统一为 员工缴纳,个人不能自行缴纳。
临时聘用人员一般 都不享受公积金这项福利。
只要是招聘人,就要缴纳公积金,这是有规定的,不和招聘人是什么身份有关!
不行,我现在就是事业单位编外人员,都没有给我缴纳住房公积金。
目前还不能享受这个待遇。如果转正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