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后员工不再续签还有赔偿吗?

2024-11-07 03:2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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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

回答2: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4、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回答3:

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不同意续签的,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合同期满的次日起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两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应以相对应的月份的应得工资为准。
纵横法律网 牛增科律师

回答4:

你的这个问题是这样的,你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在11月16日你收到公司续签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一年至2007年8月6日(还未盖公司章),你签了交给了人事文员,但合同还在那文员那里时,公司突然通知你不再签订合同了。这时候你和公司没有形成新的合同关系,因为那个合同公司没有盖章。
2、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未续签而继续工作的情况,法律上视为是一个不定期的劳动合同,合同条件按照以前的劳动合同规定的条件,合同双方都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只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就可以了。
3、公司未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通知本人,你可以要求公司给这个月的工资,还有你可以要求公司解除合同时的经济补偿,你工作了一年,补偿金是你上一年的月平均工资,即一共是上年的月平均工资加最近这个月的工资。
4、还有入职以来的加班延时未给本人支付的报酬可以一并要回。
5、你可以先申请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解决,解决不了的话提起劳动仲裁,仲裁不服的话,提起诉讼。你申请劳动仲裁的时间是劳动纠纷发生之日起60日,不要错过时效,不然就没有办法维护你的合法权利。
6、请注意保存和收集相关有利证据,如加班时间表、劳动合同、上班签到表或者打卡记录。

就你补充的情况是这样的:
1、“未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通知本人,赔偿金须以未提前通知的天数(公司在合同到期后三个半月才通知我,须按现有平均每日工资标准)支付合同当事人赔偿金的法律规定”是不存在的,法律只是规定应该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就可以,你的公司没有这样做。它现在通知你,要到下个月才产生合同解除的效力,等于这个月你和它还是存在劳动关系的,所以这个月的工资是需要赔偿你的。
2、加班延时证据用当初人事考勤电子档是可以的,因为电子数据在我国也是承认的一种证据形式,虽然用的不是很多。当然要注意收集的手段要合法。
3、对于你的这种情况,现在属于不定期合同,双方可以无条件的随时解除,只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就可以了。
4、合同到期因公司原因未续签也未终止而继续工作形成劳动关系的是无定期合同,而不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后者一般需要你在一个单位连续工作十年以上才有可能签定。
5、至于你在公司内的职位问题,只要这种职位调整没有损害你的工资及待遇,公司是有权根据公司的情况作出调整的,属于公司内部的一种行政管理行为。

回答5:

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并入职后,用人单位要按照规定的基数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险中包括失业保险,在职工失业时可以领取失业金。那么合同到期个人不续签可以领失业金吗?
合同到期个人不续签可以领失业金吗
按《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如果合同到期主动不续签劳动合同,就不符合“非本人原因”的条件,即使缴费时间满一年也不可以领取。所以应当与单位协商,能否在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时,不要把原因归于个人,这对单位不会有什么损失,也就可以领取了。
还有一个办法就是,辞职理由建议你参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来提出,比如不签劳动合同、不按国家规定安排劳动时间、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加班不给加班工资、收取押金、不按时为劳动者建立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等。按上述理由辞职,不但可以领取失业金,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索取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有哪些情形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