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关系的建立,以实际提供劳动开始;也就是劳动合同从实际履行开始;
2、签订劳动合同后到合同履行期间这个时间差内,不算劳动关系,劳动合同也未生效。
首先法律不禁止有时间差,关键是不要冲突。比如你签订日期晚于生效起始日期,你不能说“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这个问题其实很简单,比如你签的合同日期是2008年1月1日到2011年1月1日那么有效期就是3年,当然你也要看合同上有没有附注:比如这份合同的生效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