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吉林市枫叶山庄(吉林市泰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交了进户费、物业费等所有费用,领取到了进户钥匙,进行装修,装修大半,建筑商(吉林市第一建筑公司)让我们停止施工,在我们未同意的情况下,执意暴力将驱赶业主和装修工人,强行用钢筋封门,我们报警,昌邑公安分局哈达湾派出所警察不已立案,回复说我们是经济纠纷,说人家封你家属于正常维权行为。眼看着建筑商(吉林市第一建筑公司)找来的社会人员强行用工具焊死了楼道门,和车库门。
我们手续齐全,有合法的手续,入户费、物业费、装修保证金等一切费用均以交齐,有各个款项的明确收据,并且拿到入户钥匙,装修已经进行到了尾声,我们的房子都不算是我们自己的么?是否有人拿着一份没有公章的通知,就可以用钢筋封上居民的门、砸掉居民的墙,明明是建筑商与开发商的纠纷,为何牵连无辜老百姓,一栋楼的老百姓有家不能回。
11年开盘 12年交楼 现在还没进户 没卖完 你自己想吧 我幸亏没买 那的售楼员就跟放屁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