氢化植物油食品配料表问题

2024-11-17 22: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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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上面提到的,大部门是食品添加剂,往食品里面添加是有吸纳量规定的,只要符合GB2760的规定,不会危害人体的健康,相反还会增加食品的风味、口感等。现在国家规定在食品配料表李必须标注使用原辅料名称,特别是食品添加剂要更要著名。如果在配料表里没有标注,在政府部门的抽检中发现的话,会给生产厂以处罚的。

回答2:

是厂家不敢再标注了,原因很简单,氢化油虽然是使用植物油为原料生产的,严格说来还算是植物油,但其生产过程的特殊性导致了氢化油含有很多反式脂肪酸,而现代研究证明,反式脂肪酸对人体有害,所以大家都不敢再标注,虽然是掩耳盗铃,但毕竟能够忽悠很多人。

回答3:

氢化油也可以称作反式脂肪酸或者植物奶油。你可以用这两个个关键词试试。

卫生部2007年12月发布了《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规定反式脂肪酸含量可以标示在“脂肪”下面,当反式脂肪酸含量≤0.3g/100g食品时,可标示为“0”或声称“无 ”或“不含”反式脂肪酸。卫生部于2010年4月发布66项乳品安全国家标准,其中在《GB10765-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儿配方食品》中,明确规定了原料“不应使用氢化油脂”,且终产品中“反式脂肪酸最高含量应小于总脂肪酸的3%” [1];另外在《GB10767-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GB10769-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GB10770-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中,也明确规定了原料“不应使用氢化油脂”[2-4]。同时专门出台了与之相对应的检测方法《GB5413.36-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反式脂肪酸的测定》[5]。2010年11月,中国卫生部正式对反式脂肪酸问题进行了回应,卫生部新闻发言人邓海华11月9日表示,卫生部已组织开展反式脂肪酸风险监测评估工作,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将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程序组织开展相关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世界范围内只有丹麦一个国家明文禁止在食品中使用反式脂肪。其法律规定,从2003年6月1日起每100g食用油中只能含有2-5g反式脂肪酸,超过这个含量即禁止销售。2003年,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DA)宣布:自2006年1月1日起,食品营养标签中必须标注产品的饱和脂肪酸含量及反式脂肪酸的含量。按照FDA的规定,如果一份食品(比如240ml饮料或者半杯冰淇淋)中反式不饱和脂肪酸的含量不超过0.5g,可以标注为“不含有”。

回答4:

其实 就是忽悠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