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5# 不是规范的《工业与民用配电设计手册》P29页确实说了“二级负荷应由两个电源供电,即应由两回线路供电,供电变压器亦应有2台(两台变压器不一定在同一变电所)。。。。”建工行业规范《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 条文说明第3.2.10条也说了“。。。由于二级负荷停电影响较大,因此宜由两回线路供电,供电变压器也宜选两台(两台变压器可不在同一变电所)。。。” 宜: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么做。国标《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条文说明第3.0.7条还说了。。。仔细一看,其实根本没说应该是一台还是两台变压器。我理解的不规定就是:一台变压器是常规做法,不违反规范。毕竟设计的理念之一是节约成本。只要不是担心钱多得花不完,就应该只做一台变压器。我有些糊涂了,不是规范的比建标严,建标比国标严,为什么我们的电气设计人员非要拿不是规范的手册作标准设计?
旧版《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1995条文解释 第2.0.6条 对二级负荷的供电方式,因其停电影响还是比较大的,故应由两回路线路供电,供电变压器亦应有两台(两台变压器不一定在同一变电所)。只有当负荷较小或地区供电条件困难时,才允许由一回6kV及以上的专用架空线供电。这点主要考虑电缆发生故障后有时检查故障点和修复需时较长,而一般架空线路修复方便(此点和电缆的故障率无关)。当线路自配电所引出采用电缆线时,必须要采用两根电缆组成的电缆线路,其每根电缆应能承受的二级负荷为100%,且互为热备用。
回复 7# 是我不好。Ctrl+C和Ctrl+V操作漏了一句。全文:从规范上说,当负荷较小或地区供电困难时,可以这样做呀。 一台变压器为什么是瓶颈,没有规定二级负荷必须是两台变压器。yangyang7201 ,这样做违反哪条规范了?主要是一台变压器的问题。
新旧版的文字区别很直接了,解释权也不在于个人嘛脱离实际工程讨论没意义。一般供电地区落后一路10kV,本身电源就不可靠,专线有多少工程能得到专线?而且楼主的问题是消防负荷,你觉得合适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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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夜流星:在实际应用中“供电可靠性的要求应高于普通二级负荷”体现在“必须终端切换”,而不是所谓的因系统瓶颈而采用
“备份冗余”措施。yangyang7201:一个完整供电系统必是由电源、变压器、负载以及连接导体组成,仅仅指望由“终端切换”来提高负载的供电可靠性,显然片面夸大了“终端切换”的作用。不能保证整个供电系统的可靠性,负载供电的可靠性就是无源之水,无以为继。负载供电可靠性的保障是由整个供电体系中每一个环节的可靠性提供的,短板效应的存在必然会使处于供电体系末端的负载的供电可靠性大打折扣。所有为之采取的供电可靠性保障措施都会由于这一短板的存在而成为一种形式,无任何实际意义。
暗夜流星:《供规》不考虑二级负荷系统断电时发生火灾的情况,而上级电源停电、线路故障、变压器故障、主开关故障、母线故障导致低压主开关不能合闸等产生的直接后果都是系统断电。也就是说,变压器故障时发生火灾根本不在《供规》考虑范围内。可进一步推论:一台变压器虽然确实可算作系统瓶颈,但《供规》允许这个瓶颈存在,并不是必须解决的问题。yangyang7201:对于二级负荷,《供规》显然是考虑了供电环节的故障点排除难易程度与修复时间长短这一因素给供电可靠性带来的影响的,3.0.7条及其条文说明就是最好的证明。我在14楼阐述的观点2就是为了说明这一问题,遗憾的是暗夜流星忽略了这一观点。既然《供规》认为线路需要考虑这一因素,为什么作为供电系统中重要环节的变压器就可以不考虑,显然逻辑不通。因此,不连贯的逻辑产生的推论必然站不住脚,自然“《供规》允许这个瓶颈存在”这一说法也仅仅是阁下的自我解读而已,不能体现《供规》的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