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近十年后,宪法法庭就该上诉做出了判决。部分接受了上诉内容,其中有外国人法有对于禁止非法入境而且遣返的外国人,以及对于非法在西班牙停留的外国人的驱逐的同时,规定被遣返或被驱逐者,在事后的三年内禁止进入申根协议国的规定。宪法法庭认为该规定是不符合西班牙宪法理论的,要给予取消。也就是说,今后凡被西班牙政府遣送回国的非法移民,出境后,可以取得合法签证再度进入西班牙。 可委托办理无罪证明吗? 读者问:我曾在西班牙留学,现在要去美国,申请签证时,美国驻华使馆要求我出示在西班牙停留期间的无犯罪证明,不知道如何办理? 郑老师答:过去,电子信息尚未如此发达时,西班牙司法部只给西班牙公民和在西班牙持有效居留证的外国移民办理无罪证明。现在,曾经在西班牙居住或停留过的人,如果需要,可以向西班牙司法部申请该证明。 如果本人不在,可以通过办理委托书的办法,委托在这里的任何人申请。委托书,可以是中国公证处做的,但是必须要翻译、认证。比较简单的办法是,到西班牙驻华使领馆直接办理西班牙文的。只要本人前去,并提供受委托人的个人资料即可。费用也不见得比做中文的公证后认罪、翻译要多。办出来的是西班牙文的,可以直接在这里使用。 孩子的居留到底跟谁? 读者问:现在西班牙经济很不好,我们想回国去发展,可能要待一段时间。但是在这里出生的孩子们已经习惯了这里的环境,我不想打乱他们的生活,想让我们的父母来照顾他们。可是他们的居留是跟我们的,不知道该怎么办呢? 郑老师答:首先,你们如果要保留自己的长期居留,应该每年回来一次。这样,孩子们的居留也不会出问题。你们离开欧盟的时间不要超过12个月即可。到更换居留时按时回来办理。 如果你们准备放弃这里的居留,由于孩子是这里出生的,他们的居留还可以继续,不过必须有一个监护人。要是他们还没满18岁,他们的居留可以跟随他们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但是,孩子们还小,离开父母的时间不宜过长,否则会影响他们的成长的。 还有一个办法是,为他们申请西班牙籍,一旦他们有了西班牙籍,可以继续在这里生活,以后你们还想回西班牙,也就比较容易了,是西班牙籍未成年孩子的父母,可以随时办理签证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