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前房屋赠予属于恶意转移财产吗?

2025-03-02 00:3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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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我国的《合同法》第七十条规定,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结合本案,因合同本身即对你违约的后果作出过明确的规定,那么你在离开公司前(立案前)的财产转移行为可以推认为是明知诉讼后将带来的后果而恶意转移财产,那么诉讼时人民法院仍可以根据这一点判定你和父亲的赠予行为无效
我建议你可以向法院提出你与公司签定的合同为在你形势所迫的情况下签定的,违反了合同签定的自愿原则,申请法院做合同无效判决,但证据要充分,一旦你和公司站到合同有效的前提上打官司.怎么样你的胜诉几率都不大

回答2:

既然你的转移财产就是为了逃避将来可能面临的赔偿责任,很显然这属于恶意转移.
如果将来法院判定你要承担赔偿责任,因为你的财产已经被转移了而无法履行,那么竟查证后,法院可以宣告你的赠于无效,并要对你处以一定的罚金.
三思而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