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死亡需办理哪些手续

2025-04-07 03:2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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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退休人员死亡后,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站必须及时向街道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报告。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站应在10日内携带《退休人员减少表》、户口本原件、死亡人员火化发票(享受土葬政策的少数民族,带清真寺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出具的证明)和《医学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蚌埠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办理减员后,至蚌埠市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养老中心)养老费用结算科办理领取丧葬费、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费。退休人员死亡后,从死亡的次月起停发基本养老金和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