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以个人名义挂在南京人才市场怎么挂?是不是直接把档案拿过去给人才市场就可以了?还是要什么手续?

2024-11-22 12:2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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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我是10届的,前不久去南京人才市场问了,他说只有南京户口或者是研究生才可以在南京人才市场个人挂靠。否则必须是单位去挂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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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来自南京人事人才网。

  1 办理个人委托人事代理程序

  一、需具备南京市区家庭户口,普通中专以上的学历,出具原单位同意流动的有关材料(如辞职批复、终止合同决定、同意调动函)。

  二、由我中心向有关单位、部门开具商调函调档。拒收自带的档案。

  三、中心审档,检查档案材料是否齐全。档案需具备高中(中专)开始,至最高学历的全部学籍档案。参加工作后与每家单位的劳动合同及解除合同的决定,职称、党、团等材料如有也需具备。

  四、填写《人员情况登记表》、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书》,办理存档手续。

  五、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苏财综[2008]96号、苏价费[2008]392号文件要求,从起,中心取消“保存人事关系及档案收费”项目。前的费用须按每人120元/年的标准补缴。

  六、材料齐全即时办理。

  (注:《人员情况登记表》可在“南京人事人才网--表格下载”下载)

  2 请问个人如何将档案转入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

  答:您好,个人代理需具备南京市区家庭户口。出具原单位同意流动的有关材料(如辞职批复、终止合同决定、同意调动函)及现已正式被录用的有关材料(如派遣证、劳动合同等)来我中心开商调函。档案转至我中心后,由我中心审阅档案材料,个人填写《人员情况登记表》、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书》,办理存档手

  3 请问我是高等院校毕业生,目前没落实就业单位,户档关系可以委托人才中心保管吗?

  答:您好,在院校的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以登陆南京毕业生就业网(),在毕业生服务区户档挂靠栏目下录入个人简历,凭推荐表原件领取接收函,请学校将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和档案一并寄至我中心,办理存档和落户手续。

  4 请问我原来在一家公司就职,公司在贵中心办理了代理,我的档案也挂在贵中心,但我现在不在该公司上班,我想把档案转为以个人名义挂靠,需要什么手续?或者能否放在自己身边,等需要挂靠的时候再挂?

  答:您好,请持与原单位解除或中止合同的证明,来我中心办理相关手续。档案不能放在自己身边,请尽快来办理。

  5 请问把档案关系从单位名义转为个人委托代理需要些什么手续,需要带一些什么东西啊?

  您好,您把和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交到我中心2号窗口即可转为个人代理。

  6 民营企业能否保管档案?

  答:关于流动人员的档案保管权限问题,中央及省里均有明文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为县以上(含县)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他人人事档案。

  7 请问我是将档案从外地转回本市,请问如何查询档案是否到达?

  答:您好,在南京人事人才网"网上办公--到档查询"栏内直接输入你的姓名和出生日期查询。

  1 我原来是大专毕业,后来参加自学考试取得本科,毕业时学校给了一个档案袋,如何处理?

  如果你的档案是委托我中心保管,请及时将你的本科学习档案归入你的档案中。在我中心一楼服务大厅2号柜台受理。

  1 挂靠集体户口办事须知

  一、凡外地应届毕业生来宁就业、异地调入,经批准已落实南京工作且无固定住所、无 直系亲属或单位暂无集体户的人员,在本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后可申请办理户籍挂靠。

  二、挂靠集体户口关系人员应和聘用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聘用合同,聘用单位在我中心办理人事代理立户后为其办理人事代理委托手续。

  三、申请挂靠集体户口人员,应填写《户籍挂靠登记表》,领取《单位户籍挂靠证》,报我中心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

  四、户籍关系代理费及公安部门的工本费按规定由聘用单位或挂靠集体户口人员交纳。

  五、挂靠集体户口人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1、如变更单位、住所、婚姻状况、联系方式等,须在变更后的一个月内及时到我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2、人事关系转出我中心时,应先办理户口关系迁移,方可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

  3、根据公安部门、人事部门的要求,协助调查有关事项时,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到达我中心或指定的地点。

  户籍迁入手续

  挂靠集体户口所需材料:

  一、非南京籍毕业生办理落户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两张一寸近期照片。(照片背面注明名字及出生日期)

  2、《户口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5、已填好的《户籍挂靠登记表》(此表格可在南京人事人才网下载)

  6、《单位户籍挂靠证》(解约及未就业毕业生无需准备)

  二、人才引进人员办理落户提供以下材料:

  1、两张一寸近期照片。(照片背面注明名字及出生日期)

  2、《户口迁移证》及复印件

  3、《准予迁入证明》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已填好的《户籍挂靠登记表》(“服务处所”一栏必须填写)

  6、《单位户籍挂靠证》

  户籍迁出手续:

  1、迁往市外的人员:凭当地市(县)公安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户籍挂靠证(卡),本人身份证到户籍挂靠柜台办理迁出手续。

  2、迁至本市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户籍挂靠证(卡)到户籍挂靠柜台办理迁出手续。

  3、改派至外地的学生:凭派遣至外地的报到证,户籍挂靠证(卡),本人身份证到户籍挂靠柜台办理迁出手续。

  4、考取研究生的学生:凭考研入学通知书,本人身份证,户籍挂靠证(卡)至户籍挂靠柜台办理迁出手续。

  户口本借用及户籍证明(在南京人事人才网的网上办公里查到户籍办理就绪后):

  1、本人持身份证来我中心服务窗口,借取《常住人口登记表》,此表需要在一个月内归还。

  2、开具户籍证明:本人持身份证到窗口领取《常住人口登记表》复印件且盖章,然后到玄武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加盖户口专用章即可。

  3、代借《常住人口登记表》或代办户籍证明手续:代办人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借取。

  身份证办理手续:

  1、更换身份证:本人持一代身份证(无论一代身份证是南京还是外地的)到本中心9号窗口复印《常住人口登记表》,经窗口确认并加盖公章后到玄武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办理。

  2、补办身份证:本人持有效证件到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一楼大厅9号窗口借取《常住人口登记表》后到玄武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办理。

  说明:本中心不接受以下人员的户籍挂靠:

  1、户口已在本市其他集体户口或居民户口的人员;

  2、户口挂靠人员的子女户口。

  2 请问我和爱人的户口都是挂靠在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的集体户上的,上个月我们的宝宝出生了,请问我们的宝宝的户口能否在贵中心挂靠?如果可以,需要哪个手续?

  答:夫妻双方户口均在我中心挂靠,并且双方户口在孩子出生之前落户人才中心的,可照顾办理。新生儿报户口需要提交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孩子医学出生证明到市人才中心9号窗口办理。如果孩子不是在南京出生的,需要持孩子的医学出生证明到玄武区市妇幼儿保健所盖章。

  3 清问我的户口在贵中心集体户口上,如何迁往本市其它户口上?

  答:您好,确定迁入地区的派出所同意您落户后(无需书面证明)持本人身份证、如户籍挂靠在单位,还需要带单位户籍挂靠证, 在人才大厦一楼9号柜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可委托办理.办理时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4 请问我的户口在贵中心集体户口上,如何将户口迁往市外?

  答:您好,1、本人持身份证来我中心借出《常住人口登记表》复印,持复印件至玄武区公安分局(中山东路283号)加盖公章做为户籍证明; 2、持南京市户籍证明到要落户的派出所办理申请迁入的手续,并且开出"户口准迁证"; 3、持外地派出所开出的"准予迁入证明"和我中心的《户籍挂靠证(卡)》来人才大厦一楼9号柜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4。持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常住人口登记表到玄武区公安分局(中山东路283号)办理。

  5 请问我改派至外地,如何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答:您好,改派至外地的学生:凭派遣至外地的新报到证,户籍挂靠证(卡),本人身份证到人才大厦一楼服务大厅9号柜台办理迁出手续。持我中心开具常住人口登记表和改派后的报到证到玄武区公安分局(中山东路283号)办理。

  6 请问我考上研究生,如何将我的户口迁往学校?

  答:您好,考取研究生的学生:凭考研入学通知书,本人身份证,户籍挂靠证(卡)至南京人才大厦一楼服务大厅9号柜台办理迁出手续。

  7 请问我的户口挂靠在贵中心,要借用我的的户口,怎么办?

  答:您好,请本人持身份证到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南京市北京东路63号)一楼服务大厅9号柜台,借取你的《常住人口登记表》,此表需要在一个月内归还。

  8 请问我的户口在南京人才服务中心,户籍证明怎么出具?

  答:请您持本人身份证到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9号窗口复印您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后到玄武区公安分局(中山东路283号)加盖公章即可

  9 请问换领身份证需要带哪些材料?

  答:您好,请您本人先到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一楼大厅9号窗口复印您的<常住人口登记表>,由人才中心盖章后,本人持旧身份证和20元身份证工本费到玄武区公安分局(中山东路283号)办理.乘公交车至总统府站下,电话84421143。办证时间:周一至周六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10 请问我的身份证丢失,怎样补办身份证?

  您好,请您本人先到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一楼大厅9号窗口借取您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凭您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到玄武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中山东路283号)办理。

  11 我是一名毕业生,请问办理户口所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答:您好,1. 两张一寸近期照片。(照片背面注明名字及出生日期)2. 《户口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3.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 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5. 已填好的《户籍挂靠登记表》(此表格可在南京人事人才网下载)《单位户籍挂靠证》(解约及未就业毕业生无需准备)

  12 您好,我已经在南京市人才市场办理好户口挂靠手续,只是得到一张个人户籍挂靠协议书。请问:如果我想在上海办理居住证,人才市场可以帮我开户籍证明吗?

  答:您好,您先在我们网站"网上办公--自助查询"中查询您的户籍办理情况,如果显示"办理就绪",请您待身份证至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一楼大厅9号窗口复印<常住人口登记表>.后到玄武区公安分局(中山东路283号)加盖公章即可

  13 请问在贵中心挂靠集体户口人员需办结婚证,开户籍证明,如何办理?

  您好,您先在我们网站"网上办公--自助查询"中查询您的户籍办理情况,如果显示"办理就绪"。请您本人携带身份证来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南京市北京东路63号)一楼服务大厅9号柜台,借用你的《常住人口登记表》,此表需要在一个月内归还。

  14 请问高校毕业生在办理手续过程中户口迁移证遗失了怎么办?

  答:您好,如果您是南京市毕业生就业办公室接收的学生,也就是在毕业生就业办公室领过接收函的学生,请您持报到证,身份证到南京人才大厦一楼大厅9号窗口开具未落户证明,后到玄武区公安分局(中山东路283号)加盖公章,最后回学校补开户口迁移证.

  15 请问贵中心能否出具孩子未在贵中心落户的证明?

  您好,可以的,请您持双方的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孩子的医学出生证明到南京人才大厦一楼大厅9号窗口出具.

  1 办理《就业证联系函》程序

  一、 提供《人事代理合同书》或《单位委托人事代理书》。

  二、 凭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解除或终止合同的决定》、首次就业的毕业生凭《报到证》办理。

  三、 《就业登记证》在本人户口所在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办理。

  注:户口系挂靠我中心集体户口的人员,需凭本人身份证在中心9号窗户开具户籍证明。

回答2:

1,个人代理需具备南京市区家庭户口,出具原单位同意流动的有关材料(如辞职批复,终止合同决定,同意调动函)及现已正式被录用的有关材料(如派遣证、劳动合同等)来我中心开商调函,档案转至我中心后,由我中心审阅档案材料,个人填写《人员情况登记表》,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书》,办理存档手。

2,请持与原单位解除或中止合同的证明,来我中心办理相关手续,档案不能放在自己身边。

3,您把和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交到我中心2号窗口即可转为个人代理。

4,在南京人事人才网"网上办公到档查询"栏内直接输入你的姓名和出生日期查询。

5,挂靠办事须知。

6,凡外地应届毕业生来宁就业,异地调入,经批准已落实南京工作且无固定住所,无 直系亲属或单位暂无集体户的人员,在本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后可申请办理户籍挂靠。

7,挂靠集体户口关系人员应和聘用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聘用合同,聘用单位在我中心办理人事代理立户后为其办理人事代理委托手续。

8,申请挂靠集体户口人员,应填写《户籍挂靠登记表》,领取《单位户籍挂靠证》,报我中心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

9,户籍关系代理费及公安部门的工本费按规定由聘用单位或挂靠集体户口人员交纳。

10,挂靠集体户口人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11,如变更单位,住所,婚姻状况,联系方式等,须在变更后的一个月内及时到我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12,人事关系转出我中心时,应先办理户口关系迁移,方可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

13,根据公安部门,人事部门的要求,协助调查有关事项时,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到达我中心或指定的地点。

14,两张一寸近期照片,(照片背面注明名字及出生日期)

15,《户口迁移证》及复印件

16,《准予迁入证明》

17,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8,已填好的《户籍挂靠登记表》(“服务处所”一栏必须填写)

19,《单位户籍挂靠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