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民事权利能力,就是指法律所规定的,自然人或社会组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民事权利能力是自然人或法人享有民事权利的前提,但它不是具体的民事权利。
所谓民事行为能力,就是指民事主体以自己独立的行为去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有民事权利能力而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民事主体,要想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就只能通过他人代理。
扩展资料:
民事主体的民事行为能力主要包括以下两方面的内容:
(1)主观方面,民事主体具有相应的意思表达能力,具有认识能力和判断能力,能正确表达自己的意愿。
(2)客观方面,民事主体能够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能够对自己的不法行为或应尽义务承担责任民事权利能力是民事主体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资格。
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是自然人获得参与民事活动的资格,但能不能运用这一资格,还受自然人的理智、认识能力等主观条件的制约。换言之,理智不健全的权利能力者,若任其独立参与民事活动,可能会损害自己,也可能会损害别人。所以,有民事权利能力者,不一定就有民事行为能力。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公民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公民
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与人的生存不可分割。
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
民凭借自己的行为进行民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