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噪音扰民属于违法行为,可以选择报警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声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一)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二)违反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
(三)未按本法规定采取措施,从家庭室内发出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环境噪声的。
扩展资料:
噪音的危害:
1、影响睡眠质量。研究表明,40~50分贝噪声就会干扰睡眠。40分贝的突然噪声可使10%的人惊醒,60分贝则可使70%的人惊醒。当连续噪声达到70分贝时,会对50%人的睡眠产生影响。
2、损伤听觉器官。在强噪声环境下,人会感到刺耳难受、疼痛、听力下降、耳鸣,甚至引起不能复原的器质性病变,即噪声性耳聋。
若在噪声为85分贝条件下长期暴露15年和30年,噪声性耳聋发病率分别为5%和8%;而在噪声为90分贝条件下长期暴露15年和30年,噪声性耳聋发病率提高至14%和18%。
3、引起心血管疾病。德国调查发现,那些夜间睡眠时周围环境噪音超过55分贝的居民,患高血压的风险要比那些睡眠环境噪音在50分贝以下的居民高出一倍。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噪声危害仅次于空气污染
您好,噪音源是属于那种,可以先找物业协商解决,不行的话在根据噪音的分类找对应的部门进行投诉。
在我国,按照《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环境噪音分为交通噪声、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四类。四种不同的噪音污染分由不同的部门进行防治管理,具体的分工是,环保局负责工业噪音污染的防治;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社会生活噪声和建筑施工噪声的防治;交警部门则负责交通噪音的防治。
虽然各个部门有明晰的权限规定,多数但由于宣传不足,大市民对此划分并不了解。加之在实际的执法中,一些基层部门又并未完全按照权限划分执法,更造成市民对于各部门权限的误解。
只有市环保局下属的监测站才拥有法定的噪音监测认证资格。这对于基层部门执法造成的难度是,如果被监测的对象拒不承认噪音超标,就只有邀请监测站前来进行噪音认证。
假如监测站赶来时,那个地方恰好又暂时没发出噪音,监测站等于白跑一趟,那就只有再次排期,这一来花的时间就更长。一方面,检测时不具备认证资格,另一方面,处罚时又不具备查封的资格。如果确认被测对象噪音超标,需要停业整顿,环保分局则必须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对该对象进行查封.
既要打游击,又要和其他部门配合执法,人手紧缺的基层环保部门对于部分噪音投诉未能得心应手,以至于一些城市痼疾长期难以解决。久而久之,市民自然也会形成“投诉无果”的刻板印象。
望采纳
环保部门,他们会来实地测分贝的。我国已经颁发了《环境治安法》 你可以向该房管公司的工作人员反应噪音(即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使用固定的设备时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应该向当地的城市执法局或环保局报案,最省事的是不管怎样,在你的环境周围如果发生了噪声污染影响生活
直接可拨打110举报,110指挥中心将根据公安、城管、环保部门职能下发指令,要求相关部门人员行使职能。可以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投诉,你所在区的环保局 。应该是去环保部门,但是根据我的经验还是先找居委会去协商,不行再去街道办,然后去环保局,如果还不行,就找电视台报纸曝光(这个也许最管用)
可以向社区反映
先向环保局反应,在到法院起诉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