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学校校长队伍,激发职业学校办学活力,推动我市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齐办发〔2016〕2号)要求,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聘齐齐哈尔市职教中心学校校长,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齐齐哈尔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校长1名,新聘任校长不再套用行政级别。
二、招聘范围
1、市教育局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
2、全市各级各类职业学校校长(含副校长)任满3年以上干部。
3、全市各级教育机关行政干部(有企业或学校工作经历)。
三、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决策部署,热爱职教工作,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改革、开拓、创新精神。
2、领导能力强,具备引领学校发展的能力,坚持依法办事,知市场、懂企业、善管理、敢担当,既懂教育又懂经济的复合型人才。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具备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校长专业标准》(教师[2015]2号)要求的办学理念、专业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
4、具有团结协作精神,作风民主。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未受党纪、政纪处分,或处分已解除的。
5、身体健康,年龄55周岁以下 (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和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