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司打赢了现在要法院划拨被强制执行所冻结的钱款给我,还需要检察院什么手续?大概多久能给我划拨钱?

2025-03-01 05: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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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执行的依据,必须是有效的法律文书。依所述,本案应当是已经生效的判决。在执行时,人民法院不需要征求检察机关的意见,以生效的判决或裁定为准。


      法条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第2条规定:执行机构负责执行下列生效法律文书:

       (1)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支付令,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

       (2)依法应由人民法院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

       (3)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和调解书;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有关规定作出的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裁定;

       (4)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关于追偿债款、物品的债权文书;

       (5)经人民法院裁定承认其效力的外国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

       (6)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

回答2:

这是法院的事,与检察院没有任何关系,不需要检察院手续,法院应该直接划款,至于时间,只要被执行人不自动履行,法院应该很快划款,不过只要在六个月执行限期内划拨就不算违反民事诉讼法。

回答3:

这跟检察院有什么关系?刑事案件,退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