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解除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所以,你收取的定金可以不退还。
这种情况定金是不能退的,除非是你隐瞒了车辆的毛病,或者是有债务,对方才权要求你退还定金
根据民法的有关理论,定金具有下列法律特征:
1、定金是一种金钱担保方式。 其担保性体现在体现在法律对定金罚则的规定上( 即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定金是通过给付行为设定的。 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定金合同自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3、定金必须以明确的意思表示约定。 当事人要么明确约定其给付的金钱为定金,要么约定了定金罚则的实际内容,否则不构成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8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 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 ,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定金和订金虽然读音一样,但却有本质区别。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而“订金”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它不具备定金所具有的担保性质,可视为“预付款”,当合同不能履行时,除不可抗力外,应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当初写了书面合同,写明是定金,就按定金办,如果写的是订金,你应该退还。但是,你可以提出收取一定的使用折旧费,具体可以参照租车公司的收费标准协商确定。
可以退,等3个月,如果没有交通事故记录就退给他。
不就一千元钱吗,既然是朋友的亲戚,您还是还给他吧!你说是吧!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