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

2025-03-01 23: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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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原始证据,“传来证据”的对称。是指司法人员直接从原始出处获取的未经复制和转述的证据。司法人员直接从刑事被害人或民事诉讼当事人处获取的陈述,从目睹证人处得到的有关案情的证言,刑事被告人的供述,物证的原件,书证的原本等均为原始证据。

原始证据未经过复制、转述,具有较强的证明力,但仍需审査核实,外国证据法一般均重视采用原始证据。英国证据法中原始证据属于最佳证据,除法定的例外情况,原则上排除传闻证据的采用。

中国证据理论和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应当尽可能采用原始证据,但无法采用原始证据时,也不能排斥传来证据。

2、传来证据,证据的一种,原始证据的对称。是指来源于他人转述或传抄等间接途径的第二手事实材料。传来证据与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原始证据有重大差别,其可靠性一般不及原始证据。

但是在诉讼中传来证据也具有重要作用,可以由它提供大量的线索,从而发现和认定核实原始证据;个别情况下难以取得原始证据时、查对核实的传来证据也可以作为处理案件的重要根据。

刑事诉讼法中,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相对。前者指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未经复制或转述的证据,是第一手资料。而不直接来源于事实,经过转手复制等,则为传来证据。如犯罪现场的凶器则为原始证据,而现场群众转述的案件事实则为传来证据。

扩展资料:

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

1、直接证据,“间接证据”的对称。是指能够单独直接说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案件主要事实在刑事诉讼中指被告人是否实施了犯罪行为,在民事、行政诉讼中指当事人争议的法律关系的事实。

刑事被告人对犯罪的供认,被害人或目睹证人对被告人实施犯罪的陈述和证言,民事被告人对原告人所诉事实的承认,书证中关于民事争议事实的记载,均属直接证据。

运用直接证据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相对较为简单,但直接证据本身是否真实可靠,尚需其他证据印证,在司法实践中,通常以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互相配合、互相印证来认定案情。

2、间接证据是指对被审计事项具有间接证实功能的证据。这种证据需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才能证明审计事项的事实。间接证据的证明力,取决于它与其他证据结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原始证据

百度百科-传来证据

回答2:

  很多朋友在诉讼案件中搞不清楚什么是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今天就为大家详细解析一下,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这是按照证据来源的不同,对证据的划分。

  1.原始证据,凡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未经复制或转抄的证据是原始证据,也即是案件的第一手材料。在刑事诉讼中,诸如作为物证的原物,作为书证的原件,证人目睹有关犯罪案件事实所作的证言等,一般都属于原始证据。在民事诉讼中,如合同纠纷中的书面合同,订货合同中的样品,对案件事实亲自耳闻目睹的证人作的证言等。在行政诉讼中,亲眼目睹违法活动的证人证言,当事人对自己违法行为的的陈述,物证的原物,书证的原件,现场检查笔录、罚没款收据,扣押物品清单等,都是原始证据。由于这种证据直接从案件事实发生中产生的,即来源原始出处的证据,因此,一般来说,这种证据的真实性、可靠性较大,对案件的证明作用也比较强。

  2.传来证据,凡不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而是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经过复制、转述的证据。常见的传来证据有:物证的复制品,文件的副本、影印件、抄件,非亲自感受案件事实的证人所作的证言。

  传来的证言必须是有确切来源和根据,没有确切来源的道听途说,不是传来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只有在原始证据不能确定或者确有困难时,才能用传来证据代替。如果案内只有传来证据而没有原始证据,不能认定案件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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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3:

  原始证据:原始证据和派生证据,是按民事诉讼证据来源加以区分的。原始证据,就是直接来源于案件客观事实的证据,即人们通常所说的“第一手材料”。如合同的原件。根据司法实践的经验证明,原始证据要比派生证据更可靠些。
  凡是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证据,也即经过转、述、传抄、复制的第二手以及第二手以下的证据,是传来证据;

回答4:

原始证据是指从直接来源与案件出的第一手证明材料.如犯罪现场遗留的物品,痕迹等.而传来证据是经过转手传抄等第二手或者第二手以上的材料,如各种物证的复制品,证人转述从别人听到的情况等.传来证据由原始证据派生而来,其证明力小于原始证据,但是多个传来证据的发现可以联系起来从而发现原始证据.所以两者的联系很密切.

回答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