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层建筑一个防火分区可以设一个安全出口吗?

2025-03-10 04: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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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多层建筑一个防火分区可以设一个安全出口。

  所谓防火分区是指采用防火分隔措施划分出的、能在一定时间内防止火灾向同一建筑的其余部分蔓延的局部区域(空间单元)。在建筑物内采用划分防火分区这一措施,可以在建筑物一旦发生火灾时,有效地把火势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减少火灾损失,同时可以为人员安全疏散、消防扑救提供有利条件。

  安全出口即各种公共场合的逃生出口,安全出口是人员密集场所的一个重要安全设施。在发生安全事故时,人员密集场所中的所有人员主要通过各个安全出口迅速逃离事故现场,实施救援的人员也主要通过安全出口进入事故现场,营救受困者或者抢救财产。

回答2: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6--2006》对于民用建筑安全疏散出口的设置有专门规定,详见“5.3 民用建筑的安全疏散”。其中5.3.11条“居住建筑单元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650平方米,或任一住户的户门至安全出口的距离大于15m 时,该建筑单元每层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 个。”
可以理解为“居住建筑中,只要各层建筑面积不大于650平方米,各户门至安全出口(楼梯)距离不大于15米,即可每层只设1个安全出口。”

该条后面还有关于“居住建筑的楼梯间设置形式”的规定:
1 通廊式居住建筑当建筑层数超过2 层时应设封闭楼梯间;当户门采用乙级防火门时,可不设置封闭楼梯间;
2 其它形式的居住建筑当建筑层数超过6层或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500平方米 时,应设置封闭楼梯间,当户门或通向疏散走道、楼梯间的门、窗为乙级防火门、窗时,可不设置封闭楼梯间。
居住建筑的楼梯间宜通至屋顶,通向平屋面的门或窗应向外开启。
当住宅中的电梯井与疏散楼梯相邻布置时,应设置封闭楼梯间,当户门采用乙级防火门时,可不设置封闭楼梯间。当电梯直通住宅楼层下部的汽车库时,应设置电梯候梯厅并采用防火分隔措施。

常见的多层板式住宅,如一梯两户、一梯三户的,单层建筑面积通常小于500平米,不用设封闭楼梯间,按层分防火分区也是可以的,不必考虑规范中防火分区部分关于“开口部位上下连通计算面积”等内容。
你可以注意观察,身边的普通的六层左右的民用一梯两户、一梯三户住宅中,连消火栓系统都没有设置,这是因为此类建筑使用人数较少,楼层较低,这类住宅发生火灾后,灭火、救援、逃生相对难度较低,相应的消防措施要求也就比同高度的公共建筑和高层建筑低很多了。

回答3:

你应该说的是住宅吧
参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第5.3.11 条居住建筑单元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650m2,或任一住户的户门至安全出口的距离大于15m 时,该建筑单元每层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 个。

回答4:

可以的。

回答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