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 募集设立的 募集人应该认购的股份为35% 应该是3500万 而案例中是3000万 不符合要求第二 发行股票 不能低于股票面值 案例中的以0.85元低于1元是不合规定第三 4人约定的多派给甲股息是不合规定的 要经过股东大会的同意第四 优先股不能享有同普通股同等的表决权 优先股没有表决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