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吨以下货车资格证营运证到底取消吗,现在都快年底了

2024-11-05 21:5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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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7月作为下半年的开始,会有很多新的政策实施,成为各类政策开始实施的一个时间节点。

6月中下旬,很多自媒体都推送了一条关于4.5吨以下货车取消营运证的文章,这篇文章很快充斥在卡友的朋友圈。4.5吨以下的蓝牌货车车主纷纷觉得幸福的日子就要来临。

大家深信不疑的原因源自于5月16日央视的一则新闻: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确定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物流成本的措施。其中有一项就是大家关心的取消4.5吨以下普通货运从业资格证和车辆营运证。↓↓↓↓

为进一步促进物流降本增效,会议确定,一是从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物流企业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同时,从今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对挂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二是今年底前,实现货车年审、年检和尾气排放检验“三检合一”。简并货运车辆认证许可,对未改变关键结构参数的车型实行备案管理。取消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从业资格证和车辆营运证。对货运车辆推行跨省异地检验。制定货车加装尾板国家标准,完善管理。三是推动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简化物流企业分支机构设立手续。采取上述措施,加上增值税率调整后相应下调铁路运价,预计全年降低物流成本120多亿元。会议要求积极发展公路、铁路、水运多式联运,进一步提升物流效率。

通过回看视频,我们清楚的看到:取消4.5吨以下普通货运从业资格证和营运证的时间,是在年底前,并不是从7月1日起开始执行,而且针对的是普通货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辆不在其内。挂车购置税减半则是在7月1日起执行!

早在2017年9月20日,交通运输部等14个部门印发了《促进道路货运行业健康稳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交运发〔2017〕141号),文件提到要推动取消部分许可审批事项。落实国务院有关“放管服”改革要求,取消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但在其附件《2018年底前促进道路货运行业降本减负10件实事任务分工表》中却可以看到“取消部分道路货运行政审批事项”的完成时限是在2018年年底。↓↓↓↓

目前,只有山东和河北已经率先取消了4.5吨以下货运车辆的营运证和从业资格证。虽然交通部副部长刘小明在5月6日的讲话中有提到将取消4.5吨以下货车营运证,但并没有明确是7月1日。

因此,卡友们所传的7月1日起开始取消4.5吨普通货运营运证,纯属误读。

最后说说深圳关于4.5吨以下货车营运证的事情。

4月28日,为配合深圳蓝行动计划的实施,深圳港货局第一时间发文:明确自2018年5月1日起,新增营运类轻型货车全部为纯电动车。不再受理燃料类型为“电能”之外的轻型货车(轻型货车的定义:车长小于等于6000mm且总质量小于等于4500kg的载货汽车,但不包括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车辆道路运输证办理申请,中型、重型货车办理车辆道路运输证不受燃料类型限制。

这个文件出来以后,深圳不少4米2蓝牌车主认为深圳5月1日已经取消了营运证。其实这也是误读了。因为文件中并没有取消二字,只是停办4.5吨以下燃油货车营运证,但如果新增的是电动物流车,是可以办理的营运证的。

这种看起来有一些矛盾的说法给了大家太多的想象空间,我们只能解读为这是为推广电动货车给政策、开绿灯。至于在具体的交通运输执法中,对没有办理车辆营运证的4.5吨以下蓝牌货车,是什么样的执法尺度,我们不得而知。

当然,取消4.5吨以下普通货运营运证和从业资格证,是大势所趋,也是人心所向,我们也期待这一天早日到来!

回答2:

已经取消了,“道上”司机介绍自2018年年底我国就已经全面取消4.5吨及以下普通货车的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