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年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分析报告

2024-10-31 02:2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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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全区国土资源系统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国土资源部的领导和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年初确定的工作思路和目标任务,按照“保护资源更加规范有序、保障发展更加持续有力、维护权益更加切实有效、服务社会更加全面优质”的要求,坚持以整顿促规范,以保障促发展,认真履行职责,圆满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

(1)严格土地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土地调控政策,起草并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下发了《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

(2)切实加强地质勘查和矿产资源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起草了《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的通知》,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的《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期间探矿权采矿权申请审查报批暂行规定》,进一步严格探矿权申请审批程序和审批权限,合理有序地开展审批工作。

(3)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工作。根据全区地质灾害发育状况和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需要,编制了《西藏自治区200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西藏自治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执行。编制了《西藏自治区亚东边贸口岸地质灾害综合勘察评价方案》,下发了《关于加强我区矿山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完成了《西藏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的编制工作。

(4)加强规划修编。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上报了《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十一五”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土地开发整理规划》、《黄金产业中长期规划》、《拉萨市矿产资源规划》、《山南地区矿产资源规划》、《西藏自治区“十一五”基础测绘规划》和《西藏自治区矿业发展规划》,完成了《西藏自治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研究报告》,《西藏自治区地质勘查规划》、《日喀则地区矿产资源规划》和《昌都地区矿产资源规划》已通过初审或预审,全区地、市级矿产资源规划全部编制完成,自治区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正式启动。

(5)法制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制定了《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管理系统2006年至2010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划》,制定并下发了《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6)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完成并通过验收“地质资料数据库(西藏)”项目。起草了《西藏自治区金土工程一期建设实施方案》,制定了《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连接因特网计算机管理规定》、《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网络信息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互联网信息网络安全技术措施解决方案》。

一、土地资源

(一)土地资源状况

西藏自治区幅员辽阔、生态环境独特,自然资源丰富,全区国土面积120223218.7公顷(120.22万平方千米),约占全国国土面积的八分之一。全区约有86%的土地分布在海拔4000米以上。主要以牧草地和未利用地居多,耕地和林地较少,其利用方式主要以牧业为主,少部分低海拔河谷地区为农业用地。

2006年,全区农用地总面积为77605597.62公顷,占全区国土总面积的64.55%,其中:耕地361138.34公顷,分别占全区农用地总面积的0.47%和全区国土总面积的0.30%;园地2067.35公顷,占全区农用地总面积的0.027‰;林地12682260.02公顷,占全区农用地总面积的16.34%;牧草地64443218.23公顷,占全区农用地总面积的83.04%;其他农用地116913.69公顷,占全区农用地总面积的0.15%。

建设用地面积为64625.07公顷,占全区国土总面积的0.54‰,其中:居民点及工矿用地40327.22公顷,占全区建设用地面积的62.40%;交通建设用地23218.11公顷,占全区建设用地面积的35.93%;水利设施用地1079.74公顷,占全区建设用地面积的1.67%。

未利用土地42536928.08公顷,占全区国土总面积的35.39%。

(二)土地利用情况

1.农用地

(1)农用地增减变动情况。2006年,全区农用地与2005年相比,净增加2225.18公顷。其中耕地净增加367.05公顷,增加的主要是旱耕地和菜地,水浇地则有所减少。园地增加82.28公顷,增加的主要是果园。林地增加1899.15公顷,增加的主要是未成林造林地,而有林地则有少量的减少。牧草地则减少399.36公顷,减少的主要是天然草地,而人工草地则增加114.33公顷。其他农用地增加276.07公顷,增加的主要是农村道路用地,养殖水面和农田水利用地也有所增加。

(2)基本农田保护。2006年末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较2005年未发生变动,为313354.24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86.77%。

(3)耕地保护。①耕地现状:全区现有耕地面积361138.34公顷,其中:水浇地256675.46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71.07%;旱地92231.03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25.54%;灌溉水田11156.77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3.09%;菜地1075.08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0.30%。②耕地增加情况:2005年全区耕地面积增加主要是通过开展土地复垦、开发和农业结构调整,共增加727.39公顷,其中:复垦45.00公顷,占增加总面积的6.19%;开发678.85公顷,占增加总面积的93.33%;农业结构调整3.54公顷,占增加总面积的0.49%。③耕地减少情况:2006年,耕地因生态退耕、建设占用和农业结构调整等减少了360.33公顷,其中:①生态退耕,2006年,西藏没有安排退耕计划,全区生态退耕61.22公顷(为2003年下达指标),占耕地减少总面积的16.99%,其中:退耕还林50.22公顷,退耕还草11.00公顷;②建设占用耕地,2006年全区建设占用耕地269.05公顷,占耕地减少总面积的74.67%;③农业结构调整减少耕地10.47公顷,占耕地减少总面积的2.90%;④因自然灾害和其他原因减少耕地19.59公顷,占耕地减少总面积的5.44%;⑤耕地占补平衡情况:从生态退耕、建设占用和农业结构调整与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情况来看,年内全区减少耕地360.33公顷,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增加耕地727.39公顷,净增加耕地367.05公顷,达到了占补平衡。

2.建设用地

2006年,全区新增建设用地面积1460.35公顷,其中:占用耕地269.05公顷,占新增建设用地总面积的18.42%;占用园、林地46.72公顷,占新增建设用地总面积的3.20%;占用草地817.85公顷,占新增建设用地总面积的56.00%;占用未利用土地326.54公顷,占新增建设用地总面积的23.36%。在新增加的建设用地中,交通运输用地642.74公顷,占新增建设用地总面积的44.01%,全部为公路用地;居民点及工矿用地737.24公顷,占新增建设用地总面积的50.48%;水利设施用地80.41公顷,占新增建设用地总面积的5.51%。

2006年,新增建设用地较2005年减少了442.21公顷,减少23.24%。

2006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全区建设用地852.28公顷,其中:占用耕地252.46公顷,占已批准用地面积的29.62%。分批次建设用地621.71公顷,占已批准用地面积的72.95%,其中:商服用地27.24公顷,分别占已批准用地面积的3.2%、分批次建设用地面积的4.39%;公用设施用地65.14公顷,分别占已批准用地面积的7.64%、分批次建设用地面积的10.48%;公共建筑用地117.62公顷,分别占已批准用地面积的13.8%、分批次建设用地面积的18.92%;住宅用地386.93公顷,分别占已批准用地面积的45.40%、分批次建设用地面积的62.24%。单独选址建设用地230.57公顷,占已批准用地面积的27.05%,其中:交通运输用地92.19公顷,分别占已批准用地面积的10.82%、单独选址建设用地面积的39.98%;水利设施用地21.13公顷,分别占已批准用地面积的2.48%、单独选址建设用地面积的22.92%。

2006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全区建设用地852.28公顷,较2005年增加567.02公顷,增幅较大,主因是本年度自治区政府实施“农牧民安居工程”建设用地所致。

土地征用情况。2006年,全区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征用土地面积401.66公顷,其中:征用耕地203.07公顷,占已征用土地面积的50.56%。征地总费用9147.43万元。安置农业人口4182人。

3.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情况

2006年,全区认真贯彻执行国土资源部关于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的一系列政策和措施,积极引导、鼓励农牧民和用地单位进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全区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完成项目24个,其中:复垦2个;开发22个,累计增加农用地面积723.86公顷,全部为耕地增加,其中:复垦面积45.00公顷,占增加土地面积的6.22%;开发面积678.86公顷,占增加土地面积的93.78%。全年累计完成投资额1372.97万元,土地复垦152.00万元;土地开发1220.97万元。2006年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增加的农用地面积较2005年有所增加。

二、矿产资源

(一)矿产资源现状

西藏自治区矿产资源丰富,矿种多、分布广且开发潜力大。目前,已发现各种矿产(含亚种)101种(表1),已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41种(其增减变化情况见表2)。铜、铁、铬、金、铅、铅锌、地热、盐湖矿产等已成为西藏的优势矿产。

表1 截至2006年西藏自治区已发现矿产资源种类表

表2 截至2006年西藏自治区矿产资源储量及变化情况一览表

续表

(二)地质勘查投入与勘查成果

从地质勘查投入和资金来源构成看,2006年地质勘查投入总额10292.72万元,比2005年增加投入1920.31万元,增长22.94%,其中:中央财政拨款3370.00万元;地方财政拨款1787.62万元,比2005年增加投入360.17万元,增加25.23%;企事业资金4787.39万元,比2005年减少投入1617.57万元,减少25.25%,全部为国内企事业资金,本年无港、澳、台商和外商投资。

从投入矿种看,投入到金矿963.67万元,占总投入额的9.36%;投入到多金属矿(不能分矿种)5289.1万元,占总投入额的51.39%;投入到地下水361.33万元,占总投入额的3.51%;投入到铅矿1189.74万元,占总投入额的11.56%;投入到铜矿1913.03万元,占总投入额的18.59%;投入到铁矿41.85万元,占总投入额的0.41%;投入到锑矿114.72万元,占总投入额的1.11%;投入到钼矿66.06万元;投入到宝石矿17.42万元;投入到铬铁矿80万元;投入到银矿255.80万元。

2006年,新发现矿产地2处。新查明8种矿产资源储量(包括铜、铅、锌、钼、金、锂、钾盐和硼矿)。

(三)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情况

1.颁发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情况

2006年颁发各类矿产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1304件,其中:颁发勘查许可证1115件,其中:新立244件、延续717件、变更111件、其他43件;颁发采矿许可证189件,其中:新立40件、延续110件、变更39件。

2006年,颁发勘查许可证1115件,其中:国有企业申请领取662件,占发证总数的59.37%;集体企业申请领取9件,占发证总数的0.81%;股份合作企业申请领取9件,占发证总数的0.81%;联营企业申请领取2件;有限责任公司申请领取404件,占发证总数的36.23%;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领取11件,占发证总数的0.99%;私营企业申请领取10件,占发证总数的0.90%;其他企业申请领取6件;外资企业申请领取2件。

2006年,颁发采矿许可证189件,其中:国有企业申请领取43件,占发证总数的22.75%;集体企业申请领取54件,占发证总数的28.57%;股份合作企业申请领取7件;联营企业申请领取6件;有限责任公司申请领取19件;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领取9件;私营企业申请领取50件;其他企业申请领取1件。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基本情况

目前,全区可供开发利用的矿产种类达50余种(含藏药加工所需矿种),主要有铬矿、铜矿、金矿、硼矿、铅、铅锌矿、锑矿、锂矿、地热、矿泉水及盐湖矿产和建材等。

三、国土资源市场

(一)土地市场

1.土地市场建设

积极培育土地市场,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大力开展经营性国有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

2.土地一级市场

2006年,全区共出让国有土地579宗,面积257.74公顷,成交价款59903.14万元,纯收益52090.83万元。其中:协议出让477宗,占出让总宗数的82.38%,面积189.41公顷,占出让总面积的73.49%,成交价款15697.03万元,占出让总价款的26.20%,纯收益15253.78万元,占总纯收益的29.28%;招拍挂出让102宗,占出让总宗数的17.62%,面积68.31公顷,占出让总面积的26.51%,成交价款44206.11万元,占出让总价款的73.80%,纯收益36837.05万元,占总纯收益的70.72%。从出让用地类型看,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和住宅用地出让面积分别占土地出让总面积的7.31%、7.00%和85.69%。

2006年,采取划拨方式供应国有土地109宗,面积259.68公顷,其中:其他住宅用地49宗,面积33.55公顷,占划拨供应土地总面积的12.92%;公用设施用地19宗,面积25.32公顷,占划拨供应土地总面积的9.75%;公共建筑用地39宗,面积187.74公顷,占划拨供应土地总面积的72.30%;特殊用地2宗,面积13.07公顷,占划拨供应土地总面积的5.03%。

2006年,采取租赁方式供应国有土地4宗,面积0.81公顷,租赁金额为2.86万元,其中:商服用地3宗,面积0.39公顷;公共建筑用地1宗,面积0.42公顷。

3.土地二级市场

2006年,全区土地二级市场土地使用权交易情况为:转让345宗,面积8.68公顷,转让金4277.49万元;出租107宗,面积2.43公顷,出租金270万元;抵押931宗,面积361.06公顷,抵押价款142337.34万元,贷款金额96877.49万元。

(二)探矿权采矿权市场

1.探矿权采矿权市场建设

由于各种条件的限制,西藏地质勘查程度较低,基础地质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矿业权市场建设条件仍不够成熟,目前,两权证书仍以行政审批方式出让,继续实施探矿权审批会审制度。

2.探矿权采矿权一级市场

2006年探矿权采矿权一级市场没有发生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业务,两权证书仍以行政审批方式出让。

3.探矿权采矿权二级市场

2006年探矿权采矿权二级市场没有发生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转让业务。全年以“出售”方式转让探矿权33宗,转让价款5940万元,涉及的矿种有铁、铜、铅锌、锑和多金属矿,其中:铁矿出售1宗,价款35万元;铜矿出售12宗,价款2070万元;铅锌矿出售10宗,价款1773万元;锑矿出售2宗,价款122万元;金矿出售6宗,价款1040万元;多金属矿出售2宗,价款900万元。以“作价出资”方式转让探矿权2宗,价款2020万元,分别为锌矿1宗,价款700万元和金矿1宗,价款1320万元。以“其他”方式转让探矿权1宗,价款200万元,为铅锌矿。

2006年二级市场以“出售”方式转让采矿权5宗,转让价款2710万元,其中:铬铁矿1宗,价款400万元;铜矿1宗,价款550万元;铅锌矿1宗,价款100万元;锑矿1宗,价款60万元;硼矿1宗,价款1600万元。

四、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一)土地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2006年,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起草下发了《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在强化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责任、确保土地调控政策落到实处、严肃惩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等方面,明确提出了具体意见和措施。

(二)地矿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2006年,查处勘查开采违法案件26起;没收非法采出的矿产品941吨;罚款83万元;追究刑事责任5人;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57份;关闭非法和整改不合格的矿山72个;查处违法违规审批、滥用职权和国家工作人员参与办矿3人;协调解决较大的矿业纠纷3起。

五、国土资源行政复议情况

2006年没有发生行政复议。

六、国土资源管理机构和人员培训情况

2006年全区国土资源系统年末从业人员571人,行政编制424人,其中:研究生7人,占年末从业人员的1.23%;本科及大专学历306人,占年末从业人员的53.59%;高中及中专198人,占年末从业人员的34.68%;初中以下60人,占年末从业人员的10.50%。全区直属事业单位18个,职工212人,其中厅直属事业单位5个,职工140人。

本年度培训114人次,其中:党校培训48人次;行政学院培训9人次;其他培训57人次。接受学历教育115人,其中:博士生1人;硕士生14人;本科生40人;大专生60人。另有90余人次参加了国土资源部及自治区相关部门举办的各类短期培训班。

2006年,国土资源系统收入总额4871.78万元,其中:地方财政拨款4743.47万元,其他收入128.31万元。没有基本建设投资。

七、问题与建议

(一)国土资源开发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有关对策建议

1.主要问题

2006年,全区在国土资源开发利用方面虽然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与上级的要求和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还有一定的差距,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①由于资金、技术和人员缺乏,规划工作有待加强;②地质勘查投入不足,矿产勘查程度低,资源家底不清;③土地一级、二级市场处于起步发展阶段,而矿业权一级市场尚未建立,二级市场也基本处于原始交易状态;④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力量薄弱。

2.对策及建议

(1)建议有关部门重视规划编制工作,特别是在财力上予以支持,促进规划编制,增强规划的宏观控制作用,使国土资源开发利用在规划的范围内有序地进行,同时应对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2)加强对西藏的矿产勘查投入,特别是对优势矿产资源的勘察投入力度。

(3)加快土地市场和矿业权市场的建设,大力推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实行招标、拍卖和挂牌制度。

(4)加强国土资源执法力量,确保国土资源合理地开发利用。

(二)国土资源行政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有关对策建议

1.主要问题

2006年,全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在西藏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突出,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有:①全区国土资源管理机构不健全,人员编制少,西藏地域辽阔,自然资源丰富,但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起点低、基础差,很难对国土资源实施有效管理;②国土资源基础工作程度低,地区差异大;③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经费严重短缺,基层技术力量薄弱,无法达到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信息化和现代化需要;④技术装备不足或落后,制约着全区基层相关专业人员无法按有关专业规定进行业务处理、上报,也是影响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力度和广度的主要原因之一;⑤从具体的统计专业来讲,基层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工作没有相对稳定的工作人员,从事此项工作的都是兼职人员,人员素质和基础工作程度都不高,硬件设施缺乏,难以达到新时期对综合统计工作的新要求。

2.对策及建议

(1)加强部门协调,理顺管理体系,切实履行政管理职能。

(2)着力于制度创新,不断完善全区国土资源法规体系,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加强国土资源行政管理。

(3)加强与内地各省市的工作交流,可以采取请进来、派出去的方式进行,学习内地先进的国土资源管理经验,提高全区国土资源管理系统管理人员的整体专业素质和国土资源行政管理质量及水平。

(4)希望对全区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工作在专业和技术设备上,给予指导和支持,为实现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信息化和现代化,发挥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