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十几年的店遇到拆迁,拆迁方说店面属违章建筑合法

2025-05-01 01:4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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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在项目刚开始拆迁的时候,拆迁方会给被拆迁户们一个“下马威”,通知现有多少平米的房屋就是所谓的“违法建筑”,不签征收补偿协议就作为违法建筑强制拆除。被拆迁人虽然觉得补偿不合理,迫于压力还是签订了补偿安置协议。过后回想又觉得不合理,再找律师解决的时候,不能提供非自愿签署补偿安置协议的证据来证明协议无效,就此失去维权救济的途径。因此,被拆迁人要做到以下两点:
(一)不轻信任何口头承诺。拆迁过程中,拆迁办和村委会等做出的任何口头承诺,要保持警惕态度,只有将承诺写入补偿安置协议中,才真实有效。
(二)不轻易签字。不论任何人说服您签订空白协议或是空白条款,管住自己的手不能轻易出让权利。
被拆迁人应主动学习了解我国拆迁的相关法律法规,对于房屋拆迁的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明确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拆迁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因此,被拆迁人要对自己房屋的拆迁补偿标准要做到心里有底、面上不慌,才能争取最大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