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产产品发福利和用于在建工程视同销售,
5月应税销售额=80*17%+(10/1.17)*17%+(12/1.17)*17%=16.8
取得100万的材料进项发票,不管实际收到多少,不影响抵扣;购进的工程材料进项不能抵扣,
5月进项税额=17
所以
5月应缴增值税额=16.8-17=-0.2。
5月不用交
应税销售额=80+10/1.17+12/1.17=98.8万
5月进项税额=17万
5月应缴增值税额=98.8*0.17(销项税额)-17(进项税额)= -0.2
,负数代表当月销项税额小于当月进项税额,不用交税,且这0.2可以继续抵扣下月销项税额。
销项税:(80+10+12)*17%
应缴税金=两者差
把自产用于福利,修办公楼视同销售,计算增值税
购原料100,验收80.剩余20为正常损失,可以抵扣,进项税为:17-5.1
若非正常损失不可抵扣,做转出,进项税:17*(1-20%)-5.1
外购原材料用于办公楼做进项税转出
应纳消费税==16380÷(1+17%)×30×10%=42000(元)
以门市部的销售价格为计税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