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一点都不过分,100万压根换不来自己的双腿,如果可以的话,我宁可不要钱,要自己的腿好好的长在自己的身体上。
浙江诸暨的周女士,开着一辆电动车去自己家的菜园地,但是在经过丁某家门口的时候,发现有一只比较凶的藏獒,每一个女人在遇到这种情况下,心里面肯定是比较害怕的,于是她跟这个狗的主人丁某商量,希望他能够把这个狗给看着,或者把这个狗给带回他自己的家里面。但是丁某觉得自己家的狗不会咬人,所以就么有答应周女士的要求,后来周女士在离这个藏獒比较近的地方,藏獒突然转身往周女士走去,周女士因为害怕导致自己的电动车撞在了一堵墙上,自己也从车上掉了下来,头部受到很重的伤,而且她成为了一个高危截瘫的残疾人。
.我觉得是这样子的,如果一个人明明知道这个动物会给你带来一定伤害性,而且看到旁边有警示标志,但是你还是过去挑逗它,去殴打它,那么受伤的话,那么就算发生了什么事情,自己也有一定的责任。但是,这件事情当中,周女士已经自己意识到了危险性,而且她还提醒了狗的主人,但是狗主人却毫不在意的感觉,就是因为狗主人的这种麻痹大意,所以造成了这样的惨剧。那么人在养狗的时候,就要管好自己的狗,不要给别人带来一定的困扰,最好给自己的狗拴上绳子。
而且周女士成为了一个高位截瘫的残疾人,100万对于她来说真的是毛毛雨,她不仅要承受身体伤害,而且要承受精神带来的伤害,这远远不是金钱能够弥补得了的。所以狗主人配这么多钱是应当的,这也算给他一个惨痛的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