跪求律师:刑事案件中要求死亡赔偿金,被告方不配合怎么办

2024-11-28 01: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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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第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如果想要得到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只能够单独提起民事诉讼,一般是需要等刑事案件审理终结之后再进入民事程序的审理。

第二、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成本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此外,根据该解释的第三十条,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塌亮

第三、本解释所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职工平均工资",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 "上一年度",是指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

第四、你可以根据以上的标准自己算一下数额,如果明显高于8万,建议通过诉讼途径取得。

第五、被告方通过律师转告原告,愿以8万了结,否则将不配合,原告方一分钱也休想拿到。这个证据可以收集起来,作为起诉兆轮时候要求法院对其诉前财产保全的理由。

第六、至过程中,原告律师也疑似被买通。要有证据证明,你的律师被对方买通而做出有损你的团猜宽利益的话,可以要求律师所在的律所赔偿。否则,不行。此外,如果你觉得你的律师不适合可以另请律师解决该案。

顺祝顺利!

回答2:

刑事案件能否在刑事附带民事中,解决死亡赔偿金的问题,各省都有不同做法。(广西是不支持,
法律出处在下)。对方辩护律师是比较精通法律的,如下回复看视乎比较理想,但是现实中不一定能得到法院支持。
最高法关于刑附民死亡赔偿金问题的一个答复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法办﹝2011﹞159号
签发人:张军
对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6039号建议的答复
孙晓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0)47号”与“法释(2002)17号”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赔偿范围是否应当包括精神损害赔偿问题,司法实践中争议很大,各方有不同意见。为规范附带民事诉讼审判工作,我院曾先后下发过四个司法解释。随着形势的发展,刑事政策的完善,当事人更加重视民事权利的维护。但是,由于各地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以及当事人经济状况不同,敬汪法院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出现了“执法标准不一,赔偿数额过高,空判现象严重”等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