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的服务员打伤就餐的顾客,饭店要承担责任么?法律依据是什么?

2025-02-24 11: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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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饭店要承担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 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回答2:

饭店应当承担责任,服务员属于雇员,雇员打伤顾客,雇主依法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司法解释有明确规定,你可网上查阅一下。

回答3:

可以要求饭店承担赔偿责任的.要证明打人者是该饭店的员工.具体问题可以当面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