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已经和乙方签订总承包合同,但是现在甲方想跳过乙方,直接将安装工程分包给丙方,请问这样违约吗?

2024-11-06 23:3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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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除非总包合同中与发包方约定不能分包,否则,可以将部份工程分包给有资质的工程安装公司。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
、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
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
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
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
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
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回答2:

1、如果该工程是经过招投标的,甲方的做法是招投标法所不允许的;
2、如果该工程不是经过招投标的,双方协商后经乙方同意的,那么甲方的做法是可以的;

回答3:

原则上不可以,但可以通过与乙方协商把安装工程项目提出来,再分包丙方

回答4:

违反合同法的要求,可以查一下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