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特殊情况下能单方处置吗

2025-02-27 05: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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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夫妻共同财产特殊情况下也不能单方处理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中第四项规定:“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人书面同意的,不得转让。”所以,在房屋买卖法律关系中,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对夫妻共同共有房屋无权进行处分,无权处分的法律后果属效力待定。只要一方对另一方未经其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提出异议的,说明该无权处分行为是无效的,该房屋买卖合同也当然无效。原告常某向被告卢某购买房屋时,对方并未告知夫妻双方已经离婚,该财产仍属夫妻共同财产,且共有权利人之一何某对房屋转让协议提出异议,所以被告卢某没有单方处置该房屋的权利,双方签订的合同属无效合同,对于无效合同,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回答2:

你这情况不行,必须要有他的签名,可以把协议拿到监狱里让他签,或者让他写份声明,他妻子全权代理相关事项.

回答3:

不能,除非由其共有人出具书面委托书。

回答4:

她妻子,单独卖不了了!!哈哈!!只要他俩未履行离婚手续,她永远也无独立处置双方的共同财产!!当然只有一种情况例外,那就是你朋友在她妻子处置双方的财产之前,突然升了天了!!!对不起了,实话难听点了!!!!

回答5:

他可以授权,出具书面授权委托书。
纵横法律网 姜仁杰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