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0年10月出的工伤,鉴定为十级,因为刚上班6天就出工伤了,现在我的工资是2600元,该怎么补偿

2025-04-07 05:2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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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劳动局会支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
7个月的本人工资

另外,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假如是29岁的
一共是14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
其它,就没有了的

回答2:

1、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十级伤残享受7个月的本人工资以下待遇,即:18200元补偿。
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