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查询对方单位是否验证我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

2024-11-15 15:05:48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没有别的办法,增值税是通过税务系统内部的防伪税控以及稽核协查两个系统进行验证作废正常等检测的,这两大系统只有税务局内部人员才能登录(内网)。因此除了去当地税务局查看之外没有别的办法。也不可能找到别的办法。

扩展资料:

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按下列规定开具:

1、项目填写齐全,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

2、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专用发票,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字。如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按填写有误办理。

3、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不得加盖其他财务印章。根据不同版本的专用发票,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分别加盖在专用发票的左下角或右下角,覆盖“开票单位”一栏。发票专用章使用红色印泥。

4、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必须预先加盖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不得手工填写“销货单位”栏,用手工填写的,属于未按规定开具专用发票,购货方不得作为扣税凭证。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用蓝色印泥。

5、开具专用发票,必须在“金额”、“税额”栏合计(小写)数前用“¥”符号封顶,在“价税合计(大写)”栏大写合计数前用“ ”符号封顶。

购销双方单位名称必须详细填写,不得简写。如果单位名称较长,可在“名称”栏分上下两行填写,必要时可出该栏的上下横线。

6、发生退货,销售折让收到购货方抵扣联、发票的处理方法。

7、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除加盖纳税人财务专用章外,必须同时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章,专用章加盖在专用发票底端的中间位置,使用红色印泥。凡未加盖上述用章的,购货方一律不得作为抵扣凭证。

8、不得拆本使用专用发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发票

回答2:

没有别的办法,增值税是通过税务系统内部的防伪税控以及稽核协查两个系统进行验证作废正常等检测的,这两大系统只有税务局内部人员才能登录(内网)。因此除了去当地税务局查看之外没有别的办法。也不可能找到别的办法。

回答3:

如果如你所说的话,三方签订一个代收货款协议,盖公章就可以了,作为财务记账附件。

另外,我认为你进入了误区。

增值税发票的作用是进项税金可以抵扣。

故采购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货物,对企业来说其实际成本为不含税价格。

如果该营业部让税局代开抵扣4%的增值税发票的话,只要他的不含税价格是那样就可以了,其实你让开17%的增值税发票,税金还不是由你负担。

我们的采购标准是,如果开具普通发票,普通发票含税价格与增值税不含税价格进行比较。

如果开具增值税发票,不论税点,直接比较不含税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