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听说这样一句话:“丢掉的东西就不要再去找了,找到了固然好,找不到更难过,何况人有感情,不是东西那么直接就属于你啊。”我觉得,如果连一颗爱人的心都已经丢失了,还要去找回那个已经不再属于自己拥有的身体,还有用吗?
得之你幸,失之你命~~~
失去了就别再找回来~因为她已经不再是以前哪个你熟悉的她,熟悉的陌生人,你还有必要留念么?
没必要的~~~
我是不会再接受曾经背叛过感情的人,就算是回心转意了,可自己心里会有一个永远解不开的疙瘩,不难受吗?而且你能保证她以后不再背叛了吗?感情方面善于动摇的人是永远改变不了的。
强扭的瓜不甜.爱你的人就在明天,何必苦恋!
很难
回?
既然走了 回来还会有以前的那种感情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