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离婚,双方都想要孩子,我们有一个4周岁的男孩,孩子想跟这我生活,因为妈妈总是打他

2025-04-02 12:24:42
推荐回答(6个)
回答1:

法律规定,一般哺乳期的孩子会判给母亲,像已经4岁的孩子,法庭应该会考虑双方的条件哪方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
你现在很有可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首先你有稳定的工作,而女方没有。其次你可以提出孩子妈妈总打他的问题,最好能找几个邻居做旁证,再征求孩子自己的意见,这样判给你的可能很大。

回答2:

这个年纪的孩子 要看双方的各种孩子有的条件 ,比如收入。对孩子的影响等。
你可以举证孩子经常被母亲打骂,不适合孩子成长

回答3:

能不离还是别离了,判给谁不重要,重要的是孩子的成长,
不是有钱孩子就可以健康成长了,
如果真是离子,你们最好还是好朋友,别孩子感觉和你们没有距离

回答4:

如果你有固定的工作,孩子应该判给你。为了孩子你们应该坐下来心平气和的谈谈,一起生活了这么多年,应该还有所留恋吧

回答5:

小孩小的话会优先考虑判给母亲,然后会根据双方的经济情况,一般判孩子给经济条件较好的一方。不过既然你们都想要孩子,都爱孩子,是什么原因让你们要选择离婚呢。想想以前最初大家是怎么走到一起的,再考虑一下这个问题吧

回答6:

虽然是要判给妈妈,但是你可以提出你又条件养孩子,可以给孩子好的生活,这点在判的时候是要参考的。你咨询律师。加油挺你,不过如果真的为了孩子好还是解决夫妻的问题不要离婚了,会给孩子的心灵造成恨得阴影的。有什么不能解决的呢,或许你老婆也是舍不得孩子呢,就像你舍不得一样,怎么说也是她怀胎十月生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