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整理的《婚姻法》关于通常离婚问题的规定,供你参考借鉴:
1、关于离婚的条件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
2、关于孩子的抚养及抚养费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3、关于共同财产的分割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一般情况,结婚后婚前彩礼作为共同财产处理,不能要求退还,如果没有结婚,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
4、关于离婚的程序、所需证件及费用
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那么应当通过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监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一审一般时6个月,二审时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半年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应当判离。诉讼离婚的诉讼费用如果不涉及到财产分割一般是50元,有财产分割的话,按照财产比例交费,具体可参照《诉讼收费办法》。
神马都是浮云,问问感情有木有,木有感情的人你伤不起!!
你应该搞清楚下面几点:
一、女方有第三者 ,那男方有没有证据证明她有第三者。婚姻破裂的理由是因为第三者吗?
二、婚后买的房子,首付和后面的房贷,男女出资有没有证明,或是有证据表明后面的房贷都是男方在还,比如男方的工资多少还房贷了。
三、女方坚决不带孩子,是因为生活能力不行,还是第三者不同意。
离婚 也看着离婚事由的,要是因为女方有第三者,导致离婚,而且有证据表明男方在房子上面出钱多,而且又要抚养孩子,男方申请按首付比例划分,法院是会考虑的,但结果要看具体情况。
但是要是不是因为第三者离婚,女方又没有抚养能力,也有可能财产平分的。
所以离婚事由很重要。
女方说:还是是他们家的种不要孩子,,,,,并且男方也抓住过,就是因为担心孩子的问题说以就劝说他们分手,提出离婚是第二次他们在一起。。女方也承认了他们在一起一年多了,,,
协议不成就到法院起诉离婚吧,女方太厉害了,你扯不赢她。
你的妻子好凶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