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格森当年花了3075万英镑从热刺把他买来。看中的是他的身体和技术都很出众,而且无私助攻。
他有具有成为一名顶尖射手所需要的全部素质,并且还拥有强壮的身体、压迫性的速度以及娴熟的控球能力。 在热刺时进球数上还达不到顶级前锋的要求,但有着惊人的助攻数,而且是当年的热刺最佳球员,并入选英超最佳阵容。
表现还是不错的,在热刺有过独中四元,到了曼联有过进五球的壮举。
贝尔巴托夫通常一场比赛下来跑动有限,汗都没流几滴,人称“踢球发型不乱”,且在场上常做出潇洒、飘逸的技术动作,故被广大球迷称为“潇洒哥”。
从热刺转会来花了3075万英镑。
贝巴的优点,楼上说得差不多了。
爵爷买他主要是基于两点:
1、贝巴已经基本适应了英超的比赛节奏,在加盟曼联前,贝巴在英超的热刺队效力,有不错的进球和助攻数据。弗格森入主曼联以来,买前锋几乎都是买在英超其他球队踢过球的,远的不说,这几年的鲁尼、萨哈、阿兰史密斯、特维斯,包括欧文都是先在英超其他球队效力。原因在于英超的节奏与欧洲大陆乃至美洲迥异,其他联赛的前锋需要适应的过程。其中也有失败的案例,比如曼联的弗兰和切尔西的舍甫琴科;相比之下已经在英超证明自己的前锋更受弗格森的青睐,比如当年的约克、谢林汉姆。
2、曼联在范尼之后需要一个高中锋。自从范尼走后,曼联的锋线由鲁尼担当,但是180的个头显然不够用,而之后的特维斯也是个小个子球员,07-08的欧冠,曼联虽然夺冠,但是无论是半决赛对巴萨还是决赛打切尔西,打法都十分保守,因为阵地战缺少禁区内的高点,只能依靠C罗、鲁尼、和特维斯的单兵能力。所以弗格森非常想要一个高中锋来丰富球队的打法。这个想法类似于前年巴萨引进伊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