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案例分析

2024-04-06 22:45:08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在行政法上,治安联防队是被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比如,某区公安分局可以委托该区治安联防队行使治安管理权。
  治安联防队的权力不是授权而得,相比之下,受委托的是临时性的权力,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实施具体行政行为,在实践中,治安联防队是由公安机关组建并承担经费,在工作中联防队只能以组建它的公安机关的名义实施行政行为。
  所以,在行政诉讼中,它也不能做为被告,而是由委托它行使权力的公安机关作为被告、在国家赔偿中,到国家赔偿的义务机关也是该委托其行使权力的公安机关。

回答2:

《赔偿法》第七条规定, 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所以,该区公安分局是赔偿义务机关。

回答3:

治安联防对是受委托行使职权的组织。其赔偿义务机关应为委托其行使治安管理权的该区公安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