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内容挺多的,我从百度搜索时在北京交通事故赔偿咨询中心(bjshigu)看到的,现在copy给你看看吧,你看可以?不成你自己上去看看也可以 ,实在不成就找他们咨询中心的张律师帮你计算一下,能赔偿的可能会更多!出了交通事故真是不顺利,希望你父亲能早点康复.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伤残赔偿损失计算表
名称 计算公式
医疗费 医疗机构出具的所有正式收据之和
误工费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 实际减少的收入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 近三年平均年收入÷365×误工期限
受害人不能举证收入 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65×误工期限
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固定收入 实际减少的收入
护理人员无固定收入 近三年平均年收入÷365×误工期限
护理人员无收入或雇佣护工 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为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可根据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交通费 实际应使用的交通费票据之和(包括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凭证应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
住院伙食补助费 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营养费 城镇(或农村)居民生活消费支出(即平均生活费)÷365×(40%-60%)×营养期限
残疾赔偿金
(注: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未减少或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碍,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受害人为城镇居民 小于60周岁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等级
60-75周岁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实际年龄-60)>×伤残等级
75周岁以上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伤残等级
受害人为农村居民 小于60周岁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等级
60-75周岁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实际年龄-60)>×伤残等级
75周岁以上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伤残等级
残疾辅助器具费 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特殊需要的,可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被抚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
(注:被抚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受害人为城镇居民 小于18周岁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8-实际年龄)÷扶养人数
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
60-75周岁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实际年龄-60)>÷扶养人数
75周岁以上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5÷扶养人数
受害人为农村居民 小于18周岁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8-实际年龄)÷扶养人数
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
60-75周岁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实际年龄-60)>÷扶养人数
75周岁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扶养人数
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
财产损失 根据估损清单及相应财产有效凭证或主张后由法官酌定
注: 1、上一年度指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
2、标准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有关统计数据确定。
3、表格中有些费用的赔偿是因情况不同而异的,如误工费可分三种情况,如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则按固定收入的一栏进行计算,另二种情形不要管,其他项目类似,不一一列举。
4、受害人为农村居民的,如能证明其已离开原住所地,到城市某地生活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可按城镇居民标准计算赔偿费用.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和标准
1残疾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或农村居民收入计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人损解释》第25条
多等级伤残赔偿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 18667-2002)(以下简称“伤残标准”)对Ia(伤残赔偿附加指数)的解释,即增加一处伤残所增加的赔偿比例,用百分比(%)表示,且0≤Ia≤10%。另外,还须满足: ∑≤10%,Ih+∑≤100%。
即,Ia1+Ia2+……Ian,应小于或等于10%,Ih+Ia1+Ia2+……Ian,应小于或等于100%。
伤残实际赔偿额=伤残赔偿总额×赔偿责任系数×(多个伤残等级中最高的伤残赔偿指数+伤残赔偿附加指数1+伤残赔偿附加指数2+……伤残赔偿附加指数n)。
Ia(伤残赔偿附加指数)
一级伤残: 10%; 二级伤残 9%; 三级伤残 8%; 四级伤残 7%; 五级伤残 6%
六级伤残 5%; 七级伤残 4%; 八级伤残 3%; 九级伤残 2%; 十级伤残 1%
2、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或农村居民收入计算20年,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人损解释》第29条
3、医疗费
4、护理费 50元左右/天
5、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或农村居民生活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人损解释》第28条
6、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计算,以6个月的总额计算。《人损解释》第27条
7、住院伙食补助费---15—20元/天。《人损解释》第23条
8、营养费---城镇居民:11元/天;农村居民:6元/天。《人损解释》第24条
9、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人损解释》第20条
10、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权利人(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11、交通费
分城里人和农村人,具体可把案情发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