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整理的《婚姻法》关于通常离婚问题的规定,供你参考借鉴:
1、关于离婚的条件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
2、关于孩子的抚养及抚养费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3、关于共同财产的分割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一般情况,结婚后婚前彩礼作为共同财产处理,不能要求退还,如果没有结婚,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
4、关于离婚的程序、所需证件及费用
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那么应当通过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监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一审一般时6个月,二审时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半年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应当判离。诉讼离婚的诉讼费用如果不涉及到财产分割一般是50元,有财产分割的话,按照财产比例交费,具体可参照《诉讼收费办法》。
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的共枕眠
婚姻是大事、结离需谨慎,不要轻言离婚!!!!!
如手中的沙子抓的越紧它越往外流,最后所剩无几。
如果给足空间,没有压力,则沙子永远在你手中抓着。
精神上的话,哪个男人没有呢,我虽然不是男人,但男人有哪个不想女人的,身边就算有再好的,他一样会想的,很多有第三者的家庭,女方都坚持要维系家庭的,我不知道你有没有孩子,但我觉得就这个理由,不构成离婚的条件,想想自己有没有做好,先做好自己,哪个家庭是一帆风顺的,祝福你。
想想你平常是不是管的太多了,而且没给你老公‘权利’(打个比方就是你老公很想买一个东西,但是价钱很贵,而你却很强硬不要她买,甚至还威胁,说什么买了就搬出去住等等的,我老婆就是这样威胁我的,所以那个时候我就向往一个人生活了),平常说话不要吼声吼气的,心平气和的讲,我就受不了我老婆,声音那么大,真的不好发火!
我现在也遇到了跟你一样的困惑,我想知道你现在的境况怎么样了。我现在是左右为难,不知道是否还要坚持。麻烦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