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是不可以的,因为公安局发告示属于国家公文的一种,它必须按照规则来执行,所以不盖章这是错误的。
可能.....公安可能有内部规章....
只要是当地公安发的,不盖章也成立了悬赏......
再说这事,就是百份以内,他不盖章,事后反悔,打官司也能赢他......
在公文里面,有一个百份以上不盖章的规则。比如发的森林防火宣传单、安全知识普及单等等。这个通缉也是一样的。
国家机关的公务文件,包括对内部系统的以及针对社会的都要有相关部门的签印及盖章才是正式的,有效的
引自zzb243-------“国家机关的公务文件,包括对内部系统的以及针对社会的都要有相关部门的签印及盖章才是正式的,有效的 ”
赞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