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从银行借入短期借款的利息,一般按季定期支付,若从其他金融机构或有关企业借入,借款利息一般于到期日连同本金一起支付。为了正确反映各月借款利息的实际情况,会计上应按权责发生制原则,按月计提利息;如果数额不大,也可与实际支付月份一次计入当期损益。
借款利息由借款本金、借款利率和借款时间三个因素决定。银行通行的计算方法是将借款本金额与借款占用天数结合计算计息积数,再与利率相乘计算出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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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短期借款使用不当。短期借款的目的是满足近期对资金的需要,维持正常的经营活动。多数短期借款都有规定的用途。而实际工作中有的企业短期借款使用不当,使用效率低下。
2、短期借款归还不及时,一方面影响企业的资信状况,另一方面加重企业的利息支出负担。这种情况有时是企业随意将短期借款挪作他用造成的。
3、短期借款需用数量估计不合理,没有合理地安排使用,对保证短期借款到期偿还的资金来源没有科学的计划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计提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短期借款
收付实现制又称现金制或实收实付制是以现金收到或付出为标准,来记录收入的实现和费用的发生。计提本月短期借款利息是权责发生制,计提只是在账上核算并反映出来,不需要(或也没有)用现金或银行存款将款实际收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