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入职,2010年9月续签合同,2013年9月到期,现在公司终止合同,要付几个赔偿金?

有人说4.5个月,有的说4个月,什么情况下4.5个月?
2025-02-26 08: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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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工作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经济补偿金,半年以上未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半年以下的,支付半个月。你工作四年不到,差两个多月,所以公司应当支付你四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但是若属于公司违法或违约终止合同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相当于两倍的经济补偿金,也就是8个月的工资。
希望对你有帮助。

回答2:

经济补偿金计四个月的工资,赔偿金按照两倍的经济补偿金计算。在线咨询本律师请加 841675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