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大陆可以私人拥有土地吗?

2024-11-02 03:2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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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在中国大陆不可以私人拥有土地。

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公民只有土地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我国宪法第十条规定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扩展资料:

我国土地所有权的法律特征有以下几点:

(1)土地所有权是一项专有权,其权利主体的特定性。

土地所有权的权利主体只能是国家或农民集体,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享有土地所有权。这是由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决定的。

(2)交易的限制性。

《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显然,土地所有权的买卖、赠与、互易和以土地所有权作为投资,均属非法,在民法上应视作无效。

(3)权属的稳定性。

由于主体的特定性和交易的限制性,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处于高度稳定的状态。除《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款规定“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的土地实行征用”以外,土地所有权的归属状态不能改变。

(4)权能的分离性。

土地所有权包括对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是一种最全面、最充分的物权。在土地所有权高度稳定的情况下,为实现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

法律需要将土地使用权从土地所有权中分离出来,使之成为一种相对独立的物权形态并且能够交易。因此,现代物权法观念已由近代物权法的以“所有为中心”转化为以“利用为中心”。

(5)土地所有权的排他性。

即土地所有权的垄断性,就是说一块土地只能有一个所有者,不能同时有多个所有者。马克思指出:“土地所有权的前提是,一些人垄断一定量的土地,把它作为排斥其他一切人的、只服从自己个人意志的领域”。

(6)土地所有权的追及力。

土地为他人非法占有时,无论转入何人或何单位控制,所有权人都可以向他主张权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土地所有权

回答2:

不可以,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公民只有土地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我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我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回答3:

使用年限是根据你造的房子的类型定的:商业用地30年,工业用地50年,住宅用地70年。

回答4:

不可以 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 土地的所有权 归国家 个人只有使用权

回答5:

当然可以啦

我们这多的是
有钱能使磨推鬼

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