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李先生必须按照约定履行房屋合同,无权加价,否则承担违约责任。回答人:王幼柏律师,广州天穗律师事务所律师。
所谓十大律所,见仁见智,而且每个律所所专领域不同。客观说,金杜、法制盛邦等大所比较闻名于外。
刘女士是你姑姑?
合同签订,过户手续办理,房屋所有权以转移。
房屋出卖方无权要求加价。
请补充案情信息
托?
案情描述之分简练,日常语“买房”在此为“购置”,“买卖”写为“转让”,“我姑姑”后来成了“刘女士”,“不同意涨价”用“拒绝”一词,“无奈之下”、“希望律师维护合法权益”等措辞都明显具有律师写诉状的特征。
别再自问自答宣传自己或者某位律师了。
麻烦不要天天这么做广告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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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加信
159和148和51和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