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五个子女拥有相同的继承权,应该平均分配。若归一人所有,需要订立协议,几个子女都要签字认可,或是达成转让协议,想要房产的人按照份额给付其他人经济补偿。可以按照市场价格,也可以进行协商。前提是:逝者生前未立遗嘱,且没有其他的法定继承人。如果有遗嘱就再好不过了。
老人去世,有继承权的应该是配偶及子女,如果其中一人想过户的话,必须征得有继承权的其他继承人同意放弃继承的公证书方可办理。需要提供继承人的身份证原件及本人去办理公证书,如果继承人本人无法前去办理的,可以进行委托公证,由委托人凭公证书进行办理。
虽然我不是律师,但是不用大脑也知道一定要办理过户手续喽,当然要在其他子女的同意下才行啦。这牵扯到几个子女的共同权益,在他们同意的情况下再去办理过户手续,防止今后争执。办理手续你自己去相关部门咨询喽,帮不到你。 这种事情不能自私或贪心,要不你就等着后悔吧。 现今社会,子女之间为了父母留下的点家产,什么事都能做出来,真的太恶心,很常见的事。
需要有老人去世的证明,以及各继承人协商证明,其他四个子女在没有知情的情况下,是不允许过户的,易引起纠纷。
这样做得通过与其他子女协商,因为老人死了五位子女都有继承权,如果有遗嘱就另当别论了